市场监管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助力中原辊轴成功股改,企业顺利拿到了升级后的“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根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的规定,注册登记系统已将“中原”列为2级限用词类,该企业升级后的名称原则上应避开“中原”二字。但考虑到企业系升级股改,继续沿用以前的字号更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最新要求,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大厅迅速为企业开辟名称登记绿色通道,指派专人提供一对一服务,成功将企业名称由“河南中原辊轴有限公司”升级登记为“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步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等一系列变更登记手续,为企业如期完成股改争取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