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去年以来,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推出“缴存—提取—贷款—还款”等业务政策,扩大制度惠及面,消除业务衔接的时间间隔和办理“中梗阻”,实现职工购房支出全周期覆盖。
据了解,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涵盖了职工购房时缴纳首付款、办理贷款、偿还贷款等多个环节。职工在购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缴纳首付款,通过合并提取额与首付款的方式,解除“首付款+贷款额+提取额之和不超过总房价”的限制,有效减轻了购房时的经济压力。
该中心优化房产认定标准,由原来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三次以下贷款的“认房不认贷”。五年期以上的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为2.6%、3.075%;提高授信额度,单方最高60万、双方最高80万,并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20万元,对高校优秀毕业生、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分别增加10万、15万、20万元授信额度,构建多层次贷款支持体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兜底保障功能,该中心为广大职工保留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渠道,贷款期间未使用公积金冲抵而使用自有资金还款的,结清后仍支持一次性提取全部偿还本息额度。从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该中心共发放贷款1467笔,授信金额达5.94亿元;办理“冲还贷”3488笔,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15434笔,共计4.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