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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更便捷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黄一冰 实习生 卢艺丹 时间:2023-08-17 08:23

一直以来,群众因意外伤害住院进行医保报销时,需提供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法院出具的无第三方责任人或第三方责任人不支付证明,主治医生填写签字、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的《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表》。这些资料还需提交医保中心进行审核认定,报销流程复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事项。群众因意外伤害住院无法提供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的,签署承诺书即可进行医保报销,非常方便。

梳理事项,简化流程。该局全面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69项,优化“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更加便捷。

以案释法,加强宣教。该局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以案释法,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并深入基层开展以“反欺诈、树诚信,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诚信参保。同时,该局探索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该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在线核查、协助核查、公示核查等方式,核查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依托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下“信用”烙印。这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基础上,避免欺诈骗保现象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群众意外伤害医保报销申请办理时限较原来缩短了10至15天,进一步优化了医保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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