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www.ji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济源市档案馆、济源市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济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民之家C区425室,邮编:459000,电话:0391-6633495,电子邮箱:jygov@163.com)。
一、主要做法
2017年,济源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项试点工作,认真对照《条例》逐步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惠民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均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业务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有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2017〕18号)、《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济政明电〔2017〕53号)、《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济政办〔2017〕36号),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思路,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与市组织部、人社局结合,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公务员培训计划中,10月份举办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培训班,组织各部门60余名工作人员在贵州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学习,以教师讲授、分组讨论、现场答疑、集中座谈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四是完善督导通报机制。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针对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安全等开展季督导通报。对全市48个部门政府网站实施第三方检测评估,全年不定时抽测5次。
(二)稳步推进“三项”试点工作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发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清单3635个,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所有办事指南通过济源政务网统一发布,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询了解。三是发挥“放管服”平台作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加强“放管服”试点工作内容公开。2017年已累计公开“双公示”信息75982条。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超12万条,实现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的全覆盖。同时增加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报送模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成为全市实施“放管服”改革和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主平台。
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以智慧政务工作为核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为推动项目建设,制订济源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整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数据中心、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政务服务软件平台等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周期。二是抓住重要节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数据中心建设已完成硬件安装、线缆布放、服务器集群调试、存储资源配置等工作;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全域覆盖,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37个市直部门和18个集聚区、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全部保持畅通;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已完成硬件安装、软件部署等工作,目前软件功能不断完善。三是推进事项录入工作,目前我市依申请权利事项768项,占应录入事项的100%,并列位居全省第1名;推进部门办件录入工作,召开推进暨培训会,目前各部门已录入办件14191件。
3.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017年5月份,我市作为全省8个试点之一被列入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我们加强对相关政策、试点工作要求的学习,有力有序启动了试点工作。一是印发《济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2017〕65号),召开试点建设工作动员会,明确任务,确定人员。通过走出去学习、座谈会交流、互相观摩评比等方式,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亮点、疑惑不足,确保试点工作不走弯路、高质高效。二是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试点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前已梳理政务公开事项552项,确定公开标准目录,再造事项公开流程。三是大力推进“一窗式”服务模式改革,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在市民之家按照“5+2”(5个“专业窗口”+2个“综合窗口”)工作思路,设立“国地税、商事、不动产、公安、便民服务”五个专业窗口区和“社会事务类、投资项目类”两个综合窗口区。另外,积极推进“一窗式”改革向基层延伸,起草了《济源市“三级平台四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在克井、思礼、天坛、大峪等镇部署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查询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8850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26条,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直部门公开信息70176条。今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突出四项重点内容:
(一)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逐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在《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济源市民生十件实事工作方案》、《济源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等起草过程中,通过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发布征集意见公告,召集老干部老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各单位及利益群体深入座谈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仅关于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就收集整理9大类173条,采纳96条,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济源、人人出谋划策”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重大会议公开。市政府全会邀请各界代表参会已形成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全程公开,新闻报道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联席会等组成人员中增加市人大、政协领导,涉及重大项目的根据议题邀请相关利益群体代表列席。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累计达15次。三是规范政策文件公开。2017年,公开济政文件41件、济政办文件77件,编印《济源市人民政府公报》5期并完成数字化建设,对3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宣布失效115件规范性文件,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将“五公开”和“政策解读”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明确公文办理单位和起草单位职责及具体工作流程。加强与法制局的协调配合,组建了市政府政策解读专家评论员队伍,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90条。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环评审批、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人负责督查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924条。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政府网站开设了“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标本兼治以案促改”等专栏25个,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了“立下愚公移山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蓝天工程进行时”、诚信建设“红黑榜”等专栏30个。在全面公开的同时,组织开展观摩、督查等活动,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打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示范案例。克服重重阻力,将市民反响强烈的诚信建设“红黑榜”集中公开,及时更新维护“红黑榜”名单,每季度最少集中发布一次,并在济源日报、济源晨报、政府网站等各种媒体加频播出。目前,诚信“红黑榜”公开领域已扩大至失信被执行人、税务、质检、药监、文化、工程质量、社会保障、房产中介、旅游、餐饮服务等30多个领域,涉及企业806家,自然人306人次。示范案例有力引领了各个专栏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和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推进网站“关停并转”工作,目前全市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所有信息全部集约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7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为2847000人次,日均访问量为7800人次。二是开通“济源政务”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及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与政务微博互补互通。政务微博“济源发布”关注度持续提升,全年发布信息3500余条,关注度达7万余人。三是建设“济源政务”APP客户端,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查询政府及部门工作信息、文件、领导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等。四是完成政府公报数字化建设,《政府公报》全部上网。同时,建立档案馆、图书馆两个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实现网上信息同步查阅,弥补纸质文本查阅不足。
(四)及时公开政务舆情及处置情况
依托市委宣传部的舆情收集、监测网络,利用市政府值班应急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和论坛,主动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明确了政务舆情报告、研判、处置各环节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探索建立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急预案,确保舆情得到合理引导、事件得到妥善处置。2017年共发现各类舆情300余条,其中重要舆情5起,及时有效回复处置,避免了事态发酵蔓延。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济源市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45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予以答复,其中,网上受理18件,书面申请受理6件,当面申请21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济源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济源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案件1个。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仍然存在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比较薄弱、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
2018年,我们将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济源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济源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5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2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7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0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1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4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4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4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1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