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济源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进行公布。
一、概述
2012年,济源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条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2年我们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各级各部门网站管理做好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济办文〔2012〕12号),对加强济源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管理、发挥网站作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网上在线活动方案。制定出台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客“济源之窗”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办〔2012〕9号)。今年以来,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加快“三化”协调发展、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等主题,市领导先后到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参加“领导访谈”活动8次,60余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解答了820多个问题。借助网络平台听取民意,大大提升了网站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我们制定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济政办〔2012〕72号),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涉及8个领域的10个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创新措施、强化落实,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部门自查和检查督导的情况来看,各部门都能较好的完成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已链接本级部门专栏21个,项目信息公开数量达400余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数量342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数目共742条;其中,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数量29条。三是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客运运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等内容。
(三)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加大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的升级改版力度。“济源之窗”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以来,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不断进行了调整,制作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等专题专栏16个,便于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并对市政府文件信息,严格实行“随时签发随时公开”制度,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大力推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就公众关注的“2012年城乡居民就业招聘”、“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全市招商工作”、警营直通车等重点工作举办了6次新闻发布会。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市档案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报送、查阅、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各职能部门主动向“查阅中心”报送文件信息400余件。另外,今年以来,通过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共发布各类信息2万余条;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发布政务短信565条,受益200万余人次;政务微博广场发布微博7809条;受理网上群众咨询、建议302件,回复率93%;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4件,答复率100%。
(四)加大指导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大工作培训指导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公务人员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今年以来,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共对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42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继续坚持“月统计、季通报、半年考评、全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我市先后围绕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相关工作、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清理检查工作及保密审查工作等情况,全年开展各类检查4次。通过强化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2年底对济水街道、轵城镇、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等二十一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23000余条,其中,通过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0余条,镇(街道)、市直部门公开信息16000余条。市政府、16个镇(街道)、44个市直部门都按时编制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为34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予以答复,其中,网上受理27件,书面申请(信函、传真)受理7件。另外,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政策信息800余件,均给予申请人及时有效答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举报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但是与社会公众对政府服务信息在形式上、内容上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需进一步加强等。
2013年,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启动“济源之窗”政务网站云项目建设,加大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的改版力度,提升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功能,整合全市各种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内容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效果。按照市、镇(街道)政府的实际,完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制定政府部门向当地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制度,方便公众信息查阅。
四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包括: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民生领域、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评议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规范,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需要,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济源建设方便、温馨、开放、现代的宜居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