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27号)要求,我市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编制工作并形成了成果。目前,该成果已经通过省级验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公布实施。
该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用途地价幅度和各级别具体范围等情况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
附件:1.济源市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济源市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济源市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