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日
济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系列全会精神,持续发挥矿产资源在济源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济源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依据《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济源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部署要求,制定《济源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2016-2020年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济源市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一、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靠太行、西依王屋、南临黄河、东接华北平原。政区分布呈长方型,东西长约64.9公里,南北宽约36.4公里,总面积约1898平方公里,人口72万。济源市山岭平川兼备,山区丘陵面积占88%,森林覆盖率44.39%,培育有王屋山、黄河小浪底、五龙口、济渎庙等知名景区。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494.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8054元(折合10486美元)。地方财政总收入64.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8.6亿元,年均增长11.7%。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6532元和14469元,年均增长11.5、14.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7.44亿元,年均增长13.8%。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冶金、能源、化工、建材等行业,特别是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今日的济源已发展成为晋豫交界地区经济较发达的、矿产资源开发占重要地位的新兴工业旅游城市。
二、矿产资源概况
济源市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石灰岩、铁矿、铜矿、硫铁矿、铝土矿等矿产。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现12类50个矿种(亚矿种),查明并已开发利用的矿产14种。查明矿产地43处,包括大型矿产地5处,中型矿产地3处,小型矿产地35处。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4.22亿吨,保有煤炭资源储量2.09亿吨;查明铁矿资源储量700万吨,保有铁矿资源储量659.2万吨;查明铜矿矿石量资源储量729千吨,保有铜矿矿石量资源储量323千吨;查明硫铁矿(矿石)5459.5千吨,保有硫铁矿(矿石)4465千吨;查明水泥用灰岩3318.8千吨,保有水泥用灰岩2495千吨。
表1 济源市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在全省的位次
序号 | 矿产名称 | 矿产资源储量及排位 | |||||
资源储量单位 | 全省 | 资源储量 | 比重 (%) | 居全省的位次 | 新增资源 储量 | ||
1 | 煤矿 | 千吨 | 30310883.44 | 208535.01 | 0.69 | 13 | |
2 | 铁矿 | 矿石千吨 | 2026813.11 | 6592 | 0.33 | 11 | 627 |
3 | 铜矿 | 金属吨 | 366409.84 | 323 | 0.09 | 7 | 1045 |
4 | 硫铁矿 | 矿石千吨 | 213028.72 | 4465 | 2.10 | 8 | |
5 | 铝土矿 | 矿石千吨 | 742008.63 | 7472 | 1.01 | 7 | |
6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千吨 | 7049067.52 | 2495.8 | 0.04 | 11 | 20690.4 |
7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千吨 | 970757.65 | 5573 | 0.57 |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区域地质调查及物化探工作。济源市地质勘查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以后,1960年至1981年先后进行了1∶20万和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1959年至2008年先后进行了1∶20万、1∶10万、1∶2.5万航空综合测量,1∶2万磁法、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等,为济源市的矿产勘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勘查工作进展。本区的矿产勘查始于60年代,自1960年至2015年先后完成了43个矿区矿产的勘查工作。“十五”—“十一五”期间,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复苏,济源市勘查市场也出现了空前的旺盛局面。“十二五”期间,伴随着2008年出现的经济危机,勘查市场逐渐萎缩,济源市已设立探矿权从2009年的22处减少到2015年的7个,勘查矿种包括铅矿、铁矿、煤、高岭土、硫铁矿等5种。2008年以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济源市部署了20个两权价款项目,在克井镇一带设立了济源—博爱地区铁矿整装勘查区,主攻矿种为铁矿、煤矿、页岩气,在资源潜力较大的区域进行勘查。
资源潜力分析。我市非金属资源分布范围广,资源潜力大。通过综合分析,我市西部梁庄一带煤炭、西南部古生代页岩气、下冶铝土矿北部铝土矿资源潜力较大,需要加强调查评价工作,加大页岩气赋存特征及成藏机理研究,力争发现可供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靶区。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15年底,济源市共设立采矿许可证52个,其中省级发证31个,市级发证21个。开发矿种共13种,其中省级发证矿种5种:煤、铁、铜、铝土矿、地热;市级发证8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玻璃用石英岩、玻璃用白云岩、长石、熔剂用灰岩。这些矿山企业中中型矿山1家,其余均为小型矿山。全市从事矿业采掘人数6489人,全市累计年产矿石量203万吨、矿业总产值3.85亿元。
表2 2015年济源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矿山企业个数 | 从业人数(人) | 矿石产量(万吨)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实际生产能力(万吨/年) | |||
合计 | 中型 | 小型 | |||||
52 | 1 | 51 | 6489 | 203.5248 | 38525.37 | 740.5 | |
煤炭 | 19 | 1 | 18 | 5240 | 104.9348 | 31254.07 | 298.83 |
地下热水 | 1 | 0 | 1 | 26 | 1.53 | 1899.9 | 1.53 |
铁矿 | 7 | 0 | 7 | 990 | 8.45 | 1045 | 69.5 |
铜矿 | 1 | 0 | 1 | 20 | 0 | 0 | 3 |
铝土矿 | 1 | 0 | 1 | 15 | 9.61 | 1825.9 | 9.61 |
熔剂用灰岩 | 1 | 0 | 1 | 25 | 20 | 320 | 30 |
水泥用灰岩 | 4 | 0 | 4 | 39 | 17.3 | 1108.5 | 90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4 | 0 | 4 | 52 | 28 | 548 | 47 |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现状
矿业的开发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许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包括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压占、破坏土地和植被;采矿区地下水位下降;粉尘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煤矸石自燃等对环境的破坏。截止2015年底,济源市矿山开采破坏土地资源面积总计2363.97公顷,其中露天采场挖损929.85公顷,工业广场、废石废渣压占354.38公顷,地面塌陷、地裂缝破坏1079.74公顷,固体废弃物累积堆存量3315110立方米,已恢复治理面积1912.36公顷。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济源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持续供应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投入有较大增长,济源市部署了17个两权价款项目,新设立了2个探矿权项目,16个采矿权项目。对于缓解矿产资源供应紧张、延长矿山服务年限起到了重要作用。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基本满足了济源市经济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及规划目标。
二、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
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规范行政审批、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矿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规划期济源市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更为合理。经资源整合,济源市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由2007年的96个减少到2015年的52个,减少了45.8%。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执行情况良好,参与资源整合的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执行规划分区管理制度。禁止开采区内严禁新设矿业权,限制开采区内矿业权的设置不与限制条件相抵触。
三、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目标基本达到预期
由于规划期间遇到了世界金融危机,目前仍在深度调整中,矿产品产量由2007年底345万吨,减少到2015年底203.5万吨。其中,煤炭产量基本持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玻璃用石英岩产量减少一半以上。熔剂用灰岩产量大幅增加,产量为20万吨。除煤炭、铁矿、水泥用灰岩缺口较大外,其他非金属矿种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玻璃用石英岩等其他非金属矿产产需平衡,基本能够满足济源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煤炭去产能对济源煤炭行业发展影响较大
济源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着力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济源市保留1家煤炭企业-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现有8座矿井,总生产能力207万吨/年,保留3座产能117万吨/年,关闭5座矿井,退出过剩产能90万吨/年。济源鹤济煤业有限公司10座156万吨/年将全部退出。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果显著
规划期间,济源市共申请中央财政、省财政矿山地质治理项目13个,总投入资金4亿多元。地质遗迹保护项目7个,资金206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个,资金1779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较好的实现了规划预期目标。通过治理工程实施消除了部分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避免了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节 矿产资源形势与要求
一、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矿产资源保障提出了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济源市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格局的关键时期。济源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经济总量和综合竞争优势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成为河南辐射周边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济源市要保持年均增长率在8%左右,能源资源需求仍然很大。矿产资源对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需要主动地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新需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
二、重要矿产资源供给形势严峻,持续供应能力仍需加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煤炭、铁矿、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需求量大幅增加。2015年,我市煤炭产量107万吨,而消耗量达932.7万吨原煤(725.69万吨标准煤)。水泥用灰岩生产能力60万吨/年,而需求达220万吨/年。全市矿业工业总产值3.85亿元,矿产采选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2.8亿元,矿产原料加工制品业工业增加值906.6亿元,占我市工业企业全部工业增加值的70.31%。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济源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市煤炭、铁矿石、水泥用灰岩、有色金属等大宗矿产品供给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以及加工能力,基本上依靠外地资源满足当地需求。
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矿业经济
在打造济源经济升级版、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的总体目标下,矿产资源需求将持续缓慢增长,生态文明建设将进一步加快;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红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要求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同时,必须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程,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四、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要求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力度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由于多年的强力开发、无序开采及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较严重,加强矿山特别是近年来关闭或拟关闭退出的15座煤矿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仍是当前面临的艰巨任务。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人居环境,需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
五、创新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赋予了新使命
地质工作要坚持创新驱动,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发展动力机制。要合理确定地质工作在保障资源和服务社会中的作用,科学调整地质工作结构,确保矿产勘查、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各项地质工作与济源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步伐,提高矿产资源持续保障能力,推和效益为主线,着力提升有色金属、钢铁、煤炭、电力、建筑材料矿业及加工基地有效供给能力;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资源勘查和开发力度,推进资源整合,大力延伸矿业产业链和发展高附加值矿产品,加快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规范小型非金属开发与利用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促进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为保持济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规划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放在第一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加大被破坏土地的复垦力度,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立足市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与产业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充分利用省内外资源与市场,建立稳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产品供应基地。
与现有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划相一致原则。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一切矿业活动,必须以国家、省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准则,凡涉及国家、省各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要逐一具体落实和体现,不得发生冲突或矛盾。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的能力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矿业投资环境。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辐射周边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地质条件、经济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总体目标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节约和管理。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所有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标准。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程,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抓好去产能等结构性改革,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局面。
2020年近期目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目标。开展页岩气、水泥用灰岩潜力评价与选区工作。开展煤矿、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白云质灰岩、水泥用灰岩、铁矿、铝土矿、地下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在已有煤矿采矿权的深部或外围开展勘查。预期提交煤炭、煤层气、熔剂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等大中型矿产地2~3处。
表3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目标
矿种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备 注 |
煤炭 | 原煤万吨 | 50000 | 预期性 | 新增矿产地1处 |
铝土矿 | 矿石万吨 | 1000 | 预期性 | 新增矿产地1处 |
页岩气 | 亿立方米 | 5 | 预期性 | 新增矿产地1处 |
熔剂用白云岩、白云质灰岩、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00 | 预期性 | 新增中型矿产地1处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40家左右,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得到充分落实,主要矿种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全市矿山“三率”达标率大于90%。
表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目标
矿产名称 | 单位 | 2015年产量 | 2020年目标 | 属性 |
煤炭 | 原煤万吨 | 105 | 120 | 预期性 |
铁矿 | 矿石万吨 | 8.45 | 70 | 预期性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7.3 | 220 | 预期性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 | 80 | 预期性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8 | 120 | 预期性 |
玻璃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2.5 | 5 | 预期性 |
玻璃用石英岩 | 矿石万吨 | 1.2 | 5 | 预期性 |
矿山地质环境和绿色矿业发展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同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70%,关闭的煤矿矿区土地全部复垦。推广绿色采选,构建绿色矿山和谐矿区,新设矿山必需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要加快改造升级步伐,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小型矿山、新建和在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现规范管理,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绿色矿山1处,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2处。
2025年展望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利用方式趋于合理。煤炭、铁矿等产量保持稳定,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品产量基本满足济源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所有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标准,集约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80%矿山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80%,“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布局
根据济源市资源赋存状况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开展重点、急需矿种勘查开发,促进全市矿业发展。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根据济源优势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业现状等,以发展新兴工业旅游城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大服务于社会的农业、城市环境地质调查,重点争取省两权价款等省财政资金项目,加大煤、页岩气、铝土矿等矿产勘查力度,提高相关产业的保障度。提升建材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力度、生产规模和资源集中度,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调整开发利用结构、降低煤炭产能、石灰岩矿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采为核心,重点发展煤、煤电、冶金、钢铁及建材业,延伸煤电、冶金、钢铁及建材产业链。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发展煤电和煤化工业、钢铁和有色金属冶炼业及矿产品深加工业,使之成为我省重要的能源、有色金属、钢铁重要产区。支持水泥等优势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壮大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
能源矿产:依托济煤集团,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清洁生产技术,延伸煤炭资源利用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金属矿产:依托济钢集团、豫光金铅集团,努力将我市建设成辐射周边地市的我省重要的钢铁、金、铅锌生产加工工业基地。对全市小铁矿山、冶金用、熔剂用非金属矿山进行整顿、技术改造,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开发。
非金属矿产:以绿色建材类、冶金用非金属矿产的深、精、细加工为龙头,带动我市特色非金属和新型非金属矿的开发与深加工。依托中联水泥集团,发展水泥产业,建立规范的集原料采选、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发展体系。
第三节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根据自然、地质、赋存条件和技术及经济等综合要素,从源头解决“小、散、乱”开发局面。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力度,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资源规模化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形成煤炭去产能、熔剂、冶金用灰岩保障供给、水泥用灰岩加大勘查力度、建筑石料用灰岩提升生产规模和资源集中度的矿业布局。规划2个重点开发的矿业经济区。
克井煤炭、非金属矿业经济区。包括克井煤矿区及其深部煤炭勘查区、位于城区北部克井、思礼的石灰岩分布区。以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豫光金铅、中联水泥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区内煤炭资源,保障冶金、建材等非金属矿产供给,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
城南非金属建材矿业经济区。位于城区南部承留-坡头镇的泥、页岩分布区,区内有丰富的石灰岩和砂岩、页岩矿产。该区距城区、虎岭产业积聚区和西部工业区较近,充分该区的建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将该区建设成我市工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的建材资源开发基地。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新兴矿产页岩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调查评价。开展地质调查服务民生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公益性、服务型地质调查服务民生工作,开展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调查工作。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查评价项目1个,规划矿产调查评价项目1个,规划地质科技服务民生项目调查项目3个。详见专栏1。
专栏1 调查评价项目一览表 | |||
序号 | 调查评价项目 | 矿种 | 备注 |
1 | 河南省济源地区古生界页岩气调查 | 页岩气 | 2017年度省地勘基金项目 |
2 | 济源市水泥用灰岩调查 | 水泥用灰岩 | |
3 | 济源市规划区城市地质调查评价 | ||
4 | 主要农业分布区农业地质调查 | ||
5 | 主要矿产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 |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方向
重点勘查矿种为:煤、铝土矿、页岩气、铁矿、地热、矿泉水、石灰岩、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及有市场需求的新型建材非金属矿。对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进行综合勘查与评价。
二、勘查规划分区
我市各类自然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分布范围广,省地勘基金项目占用面积也比较大,不再设置重点勘查区、限制勘查区。
三、探矿权设置区划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在重点勘查区以及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进行勘查规划区块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为优化矿产勘查布局,合理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提高勘查成效,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分出勘查规划区块3个,以省地勘基金出资进行勘查投入。其他区域的勘查投入以社会资本为主。
专栏2 济源市重点勘查规划区块表 | |||
序号 | 勘查规划区块 | 矿 种 | 备 注 |
1 | 河南省济源市梁庄煤预查 | 煤 | 2017年度省地勘基金项目 |
2 | 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铝(粘)土矿预查 | 铝(粘)土矿 | 2018年度省地勘基金项目 |
3 | 河南省济源市下冶铝土矿预查 | 铝土矿 | 2018年度省地勘基金项目 |
探矿权设置区划。主要部署在现有采矿权周边,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区域划分的勘查设置区块。对现有探矿权发现新矿种后进行变更勘查矿种。
规划设置采矿权扩边地质勘查项目2处,即济源煤业一矿、济源煤业二矿采矿权扩边。变更勘查矿种1处,即河南省济源市勋掌铅矿详查勘查矿种变更为水泥用石灰岩、熔剂用白云岩、白云质灰岩。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出让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但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的矿产,依据勘查工作程度设置的探矿权;财政全额出资的探矿权;扩大勘查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探矿权;无缝衔接进行合并的探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探矿权。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保障重点勘查。积极促进矿产勘查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勘查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以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坚持绿色勘查。将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整个地质勘查中,在勘查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尽量选用生态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尽可能少破坏景观地貌,减少噪声及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地表生态平衡造成扰动。
严格监督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勘查活动及矿业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保护相应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勘查环境和秩序,促进有序有效勘查。
严格勘查准入、勘查区块退出管理。严格老矿山外围、深部资源勘查和矿山生产勘探的管理;引导和规范商业性勘查,促进空白区找矿。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铝土矿、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白云岩、地热、矿泉水等矿种。保障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控制产能过剩矿产开发,严禁超能力生产,严格控制新建矿山。
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与保护。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对废石和尾矿综合利用。鼓励煤炭矿山进一步加强对煤矸石、矿井水的回收利用。
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环境脆弱区开发矿产资源;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矿区内,禁止将灰岩作建筑石料用矿产开采。
第二节 开采规划分区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分为重点、禁止和限制开采区。
一、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划分原则。指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市场需求量大、对全国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规划重点矿区1处,为济源市克井煤矿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管理政策。重点矿区要整体开发,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点开采矿区内矿山必须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和同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二、禁止开采区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禁止开采区,并严格管理。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以下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矿活动。自然保护区内已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
专栏3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
1.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风景名胜区:王屋山风景名胜区、五龙口风景名胜区。 3.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国家森林公园范围、省级森林公园的国有林范围。 4.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6.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道等。 |
禁止开采区划分1处,含硫大于3%的煤矿禁止开采区:济源邵源姜疙瘩矿区。
禁止开采区设立及调整。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新设和区域范围规划调整时,相关主管部门应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必须妥善解决区内已设矿业权,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置意见,保护区内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合理划定区域范围,方可纳入禁止开采区名录。
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矿业权处置。在禁止开采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不得转让、变更,已设置的探矿权不得转为采矿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坚持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和不扩大矿区范围、不变更矿种、不变更生产规模原则,到期后不得延续。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三、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
限制开采区划分。包括: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第三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
根据济源市矿业权设立现状、以往查明矿产地分布情况以及市管理权限,开采区块设置需要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矿山“三率”标准、生产规模等因素,促进集约节约开发、绿色开发、规模开采、集中布局,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设置开采规划区块31处。根据我市市场、企业需求以及精准扶贫要求,部分拟设采矿权区块优先出让,其余为备选开采区。
专栏4 济源市开采规划区块一览表 | ||||
序号 | 区块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投放时序 | 备注 |
1 | 济源市邵原镇双房村石灰沟建筑石料用砂岩矿 | 建筑用砂岩 | ||
2 | 济源市下冶镇蜘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首批出让 | |
3 | 济源市勋掌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1 | 建筑用白云岩 | ||
4 | 济源市勋掌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 建筑用白云岩 | ||
5 | 济源市轵城镇柏林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首批出让 | |
6 | 济源市克井镇南樊村西坡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 建筑用白云岩 | 首批出让 | |
7 | 济源市思礼镇庆华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序号 | 区块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投放时序 | 备注 |
8 | 济源市思礼镇姑嫂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首批出让 | |
9 | 济源市承留镇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首批出让 | |
10 | 济源市承留镇小寨村周边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11 | 济源市克井镇白涧煤矿 | 煤 | 采矿权扩界 | |
12 | 济源市玉川集聚区康村煤矿 | 煤 | 采矿权扩界 | |
13 |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赵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首批出让 | |
14 | 济源市克井镇大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15 | 济源市大社东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16 | 济源市孔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18年度 | |
17 | 济源市轵城镇雁门村砂岩矿 | 砂岩 | 2018年度 | |
18 | 济源市轵城镇彭庄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19 | 济源市谷堆山温泉地热水 | 地热 | ||
20 | 济源市中沃天然矿泉水 | 矿泉水 | 首批出让 | |
21 | 济源市承留镇承留村马凹小队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首批出让 | |
22 | 济源市轵城镇桥凹聂庄泽南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23 | 济源市坡头镇郝山寺河西坡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24 | 济源市坡头镇郝山乔沟东坡小浪底专用线西砖瓦用页岩 | 砖瓦用页岩 | ||
25 | 济源市坡头镇狄沟建筑石料用石英砂岩矿 | 建筑用砂岩 | ||
26 | 济源市坡头镇栗树沟泥留线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27 | 济源市坡头镇栗树沟小浪底专用线西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28 | 济源市坡头镇店留午岭村北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29 | 济源市坡头镇左山泥留线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
30 | 济源市聚源五星石料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31 | 济源市豪野矿产品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开采规划区块划分设置采矿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开采主体,在开采规划区块之外申请设置采矿权的,要进行规划调整论证。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新设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不超过原面积25%的采矿权调整。已设砂石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其他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采矿权,不得批准扩大矿区范围。
第四节 开发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小型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鼓励老矿山通过整合,提升规模达到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不得设置零星分散类矿产资源采矿权,不得将矿区分段、分批出让,避免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专栏5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设计标准 | ||||||
序号 | 矿产名称 | 单位/年 | 最低开采规模 | 最低服务年限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小型 | |||
1 | 煤炭 | 万吨/年 | 120 | 90 | 60 | |
2 | 铁矿 | 万吨/年 | 100 | 30 | 10 | 6 |
3 | 铜矿 | 万吨/年 | 100 | 30 | 3 | 5 |
4 | 铝土矿 | 万吨/年 | 100 | 30 | 10 | 5 |
5 | 水泥用石灰岩 | 万吨/年 | 100 | 50 | 30 | 10 |
6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万吨/年 | 100 | 50 | 30 | 10 |
7 | 冶金用石英岩 | 万吨/年 | 60 | 20 | 10 | 5 |
8 | 玻璃用石英岩 | 万吨/年 | 30 | 10 | 5 | 5 |
备注: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设计的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设计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相邻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边界之间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严禁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其他区域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必须采用绿色开采方式,集中连片规模化开采、不留死角整体开发。
第六章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
第一节 开采总量控制
我市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主要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玻璃用白云岩、玻璃用石英岩、长石、熔剂用灰岩等8种。
截止2015年底,全市设置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采矿权20个,设计生产能力354万吨/年,矿山规模均为小型。按矿种分:建筑石料用灰岩6个、设计生产能力69万吨/年,建筑用白云岩2个、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4个、设计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4个、设计生产能力80万吨/年,其他玻璃用白云岩、玻璃用石英岩、长石各1个、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年,熔剂用灰岩1个、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2015年开采矿种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实际生产矿山10个,从业人数218人,年产矿石量79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2500.5万元。
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实行总量调控,以保持矿产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
本次规划拟设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采矿权25个,涉及的矿种主要有: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灰岩、冶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矿种。
规划期间,年产矿石量控制在500万吨/年左右,基本满足我市及相邻地区冶金、建材、建筑等行业需求。其中水泥用灰岩22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120万吨/年,熔剂用灰岩80万吨/年。至2020年,全市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类矿山数量保持在30个左右。
第二节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资源规模化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采矿权到期关闭,有序关闭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地质公园内的矿山。
根据规划设置的采矿权数量、规划产能以及最低准入条件划分出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
我市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新设开采规划区块主要分布在城区北部克井、思礼一带以及城区南部承留-轵城-坡头镇一带。根据分布情况分为两个集中开采区:城区北部集中开采区设置了11个开采规划区块,主要以石灰岩、白云岩为主要矿种,主要开采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白云岩、及建筑石料等。城区南部集中开采区设置了12个开采规划区块,主要开采砖瓦用页岩、水泥用石英砂岩等。济源市西部设置的2个开采规划区块为允许开采区。主要满足城区、玉川、虎岭产业集聚区和西部工业区的需求,是我市重要的冶金、建材资源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域。
第三节 严格小型非金属矿准入管理
新建石料、石材等三类矿产矿山应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新建矿山应有一定规模的资源储量,能满足相应的最小服务年限和最低矿山开采规模;新建矿山新建矿山应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恢复治理;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等保护性功能分区内.0开采非金属矿,严禁在基本农田内开采砂石粘土,已有矿山逐步退出;露天开采矿山要做好相应的降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对破坏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治理。
出让砂石土矿产采矿权时,对可以整体开采的山体,要实行整体开采,不得分割出让;对不宜整体开采的山体,原则上按等高线划定矿区范围,不得以山脊线作为矿区边界线。
已设砂石粘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其它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采矿权,不得以协议方式扩大矿区范围(含扩深)。
第七章 资源高效利用与发展绿色矿业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资源节约集约优先,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矿业。
第一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
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要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及其综合经济价值。
铝土矿、铁矿、煤矿勘查要对勘查范围内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对矿石中有利于提高冶炼产品质量,而在选冶时不能同时回收的伴生有益组分,也应进行评价。
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勘查要对具有工业价值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夹石、脉岩、覆盖层等伴生、共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及评价,水泥灰岩类勘查时,要对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石材进行综合评价。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为提高“三率”而进行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重点推广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和环境污染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采掘、加工工艺和设备。对石灰岩矿开采中的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要综合开采,做到分类采矿,优质优用。加强复杂难采矿安全高效开采技术研究和应用。强化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检查,引导和强制矿山企业切实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关键技术。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原则为指导,将“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加大对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推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扩大示范效应,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节 “三率”指标要求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低“三率”指标要求。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现有生产矿山要在省“三率”指标要求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达到最低指标要求。
受矿体赋存条件、矿石性质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最低“三率”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资源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提交的报告进行论证、社会公示,核定其“三率”指标。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矿山企业执行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公开调查评估结果,发布“先进名单”和“不达标名单”
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通过矿山结构布局优化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措施,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根据省部有关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办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济源市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建和在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按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矿山企业要积极推进绿色采选技术,采用绿色开采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对现存的高边坡一面墙推进采矿方式限期完成整改;地下开采矿山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开采技术;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生产矿山,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评估,推进全市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第八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与土地复垦
要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矿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建设美丽济源。
第一节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制度。大力推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达到标准。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构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立企业自主监测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露天矿山关闭行动。在“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之内,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到期一律关闭退出。全面调查“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内各类露天矿山现状,包括固体废弃物、尾矿、地面塌陷、水土污染、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情况,制定露天矿山关闭清单和关闭时序安排,逐步关闭露天矿山。
完成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完成全市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污染关系影响调查、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域1∶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详细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分布、规模、危害对象及程度等,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集成研究,完善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自主监测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体系,推动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为基础的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要矿产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治理区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划分原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影响或严重危害到矿区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等的区域以及“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区,区内重点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大工程,修复矿山地质环境。
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2处。
专栏6 济源市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
1、济源以煤、石灰岩为主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位于济源市北部,面积45.99平方千米。主要开采煤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煤炭开采区,主要治理地面塌陷,恢复土地资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露天开采区,主要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2、小浪底水库周边以铝土矿、煤为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整理与土地复垦重点治理区 位于济源市西南部,面积43平方千米。主要开采铝土矿、煤。铝土矿露天开采区,主要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恢复土地资源;煤炭开采区,主要治理地面塌陷,恢复土地资源。 |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管理政策。重点治理区内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恢复治理工程,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纳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作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矿种的,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在我市重要交通沿线与水利工程周边、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区、城镇周边、矿区、采煤沉陷区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治理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等。
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2处。
专栏7 济源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 |||
序号 | 治理工程名称 | 恢复治理 面积(hm2) | 治理对象 |
1 | 小浪底水库周边以铝土矿、煤为主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0.1 | 主要开采铝土矿、煤。铝土矿露天开采区,主要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煤炭开采区,主要治理地面塌陷,恢复土地资源。 |
2 | 济源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0.38 | 煤炭开采区,主要治理地面塌陷,恢复土地资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露天开采区,主要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管理政策。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实施恢复治理工程。严格对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矿山关闭要及时完成恢复治理工程任务。矿山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矿种、变更生产规模的,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第九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为了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必须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实施管理措施,在矿业权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划,切实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严格执行规划,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济源市矿产资源规划》是济源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规划以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与济源其他部门相关规划进行了对接,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要坚决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切实发挥规划对矿业发展的龙头引领作用。
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明确规划预审、审查和许可的范围和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控机制。市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必须符合《规划》。严格矿山建设和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把好勘查、开采准入关。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加强相关规划协调,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做好与土地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的协调衔接,加强纵向、横向以及内部协调,做好与交通、水利、环保、生态红线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市发改委、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分析规划的执行和进展情况。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为了规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必须与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改革保持协调一致。一是要全面实行市场配置资源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和符合规定的探矿权、采矿权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外,我市新立矿业权必须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已设砂石粘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可采储量开采完毕后到期不再延续,重新调整矿业权区划并进行公开出让。二是创新勘查开发监管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矿产勘查开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市、镇政府要开展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规划实施投入,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多元化的国土资源发展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对济源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的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导企业加大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投资。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的宣传和贯彻,引导全民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环境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将保护、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观念融入全民的自觉行动之中。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