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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8-0009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8〕17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时间: 2018-03-19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19日

济源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发办〔2017〕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我省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多元利用之路,构建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持续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综合整治活动,2018年、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分别达到82%、9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8%、75%。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全市“十三五”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快推进禁养区以外限养区和宜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建设干粪储存场、污水贮存池等设施,对养殖废弃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外排。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建设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原则,严禁在禁养区、限养区新上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已关闭的养殖户实施动态监管,严防反弹复养。宜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环境评价制度,严把用地、环评审批手续,按照一亩耕地5头猪当量的标准,就近配套消纳粪污的土地面积,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

(三)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按照农业部倡导的化肥“零增长”行动,探索种养一体的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养殖业废弃物产出量、种植业可消纳能力进行盘点,构建信息平台,种植户与养殖户互通信息,结合施肥季节要求,统筹安排废弃物储存周期和使用计划,整体推进种养平衡。一些大中型养殖场可采用畜—沼—菜(果)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牧结合绿色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

(四)推广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推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技术,采取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一是推广节水、节能、节粮等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投入品,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提高饲料转化和废弃物利用效率;二是推广应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净化回冲等粪污减量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废弃物产生量;三是采用沼气、沼肥、堆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在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田间地头建设废弃物贮存设施和输送管网,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

(五)开展综合整治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持续开展养殖业综合整治活动,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制度,使养殖场(户)树立“废弃物处理利用”永远在路上的长期责任意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废弃物收集处理后还田利用。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农牧、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责,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压实责任,为推进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把该项工作列入镇(街道)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和失职追究制。

2.市农牧局:积极推行种养一体化模式;指导全市养殖场(户)选择合适的粪污综合处置模式,引导养殖场(户)使用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量。

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全市畜禽规模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规模场未配套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予以严处;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4.市国土资源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并严格执行土地备案手续。

5.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中央、省、市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大政策扶持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给予支持。落实土地利用、农业用电等扶持政策。财政资金要发挥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短信、微信、微博、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释放积极引导信号,引导服务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济源市2018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

台账

 

附  件

济源市2018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台账

序号

任务台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宜养区新建规模养殖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环评审批手续,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同时按照一亩地5头猪当量的标准,配套消纳粪污的土地面积。

市农牧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2

指导养殖场(户)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2018年、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分别达到82%、9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8%、75%。

市农牧局

各镇人民政府

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3

指导全市养殖场(户)选择合适的粪污处置技术模式,引导其使用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从源头控制废弃物产生量。

市农牧局

各镇人民政府

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4

对2017年禁养区已关闭的养殖户实施动态监控、监管,严防反弹。

市环境

保护局

轵城镇

克井镇

思礼镇

承留镇

邵原镇

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5

禁养区、限养区内严禁新上畜禽养殖场。

市环境

保护局

各镇人民政府

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6

集中开展蟒河、济河及支流沿线重点区域养殖场综合整治,杜绝养殖废水直排入河。

市环境

保护局

各镇人民政府

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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