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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6-0005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6〕10号
标  题: ​关于建立济源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3-05 发布时间: 2016-03-08
关于建立济源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保障我市金融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竞争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济源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及召集

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金融工作的常务副市长为副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济源银监办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统计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公司以及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等。同时,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集聚区、镇(街道)、企业和有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意见。

(二)研究制定我市金融改革创新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

(三)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项目融资以及企业上市过程中相关的土地、规划、资产、环保、税收及工商注册等问题。

(四)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构建信用信息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按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长期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月度例会。

(二)建立金融业务咨询小组。由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济源银监办分管领导、各商业银行分管信贷的副行长、科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三)建立联席会议信息联络员制度和日常信息交流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

(五)各责任单位在协调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专项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相关文件和方案等资料的整理或转发工作,并及时抄送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记录和纪要印发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联席会议内容和相关文件严格保密。

 四、会议形式及内容安排

(一)联席会议

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1.部署全市金融工作。传达省委、省政府经济、金融发展的指导方针及政策;对我市经济、金融工作改革与发展作出整体部署和安排。
    2.分析经济及金融运行情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分别通报本季度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和济源银监办通报国家金融政策及本季度金融运行情况,对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3.分析贷款需求状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公司分析全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贷款需求状况,研究解决企业融资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4.汇报季度贷款安排投向。各金融机构介绍季度信贷工作安排、信贷重点支持方向、贷款主要投向、经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5.分析全市金融风险状况。由济源银监办分析全市银行业风险状况和下一步各方需要采取的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及不良贷款情况进行汇报,由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6.讨论各成员单位提交会议的问题。

7.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及台账内容。
  8.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月度例会

由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组织召开,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1.收集整理相关问题和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投资公司等相关单位每月15日前向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报送在建新建扩建项目、招商引资、企业融资、贷款需求情况等;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济源银监办每月10日前报送全市金融运行整体情况;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情况及时提出经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召开月例会。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根据收集整理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重点解决融资需求对接、手续完备、业务技术咨询、金融风险排查和企业上市协调等问题。

3.梳理汇总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事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4日


主办: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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