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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9-0013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9〕18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3-23 发布时间: 2019-03-23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济源市进一步支持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23日        


济源市进一步支持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我市优特钢产品延链补链步伐,持续推动济源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

1.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自行投资建厂,对总投资额(含土地、厂房和设备等)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新(扩)建一般工业项目和总投资额(含土地、厂房和设备等)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济办文〔2017〕52号)文件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分别给予5%、7%的后补助,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项目建设、扩大生产等方面。

2.企业租赁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产后由相关受益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给予2%的后补助。

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支持钢产品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上档升级,自投产之日起给予五年的扶持,前两年按企业对地方贡献的100%进行资金扶持,第三至第五年按企业对地方贡献的50%进行资金扶持。

三、厂房租赁政策

1.钢产品深加工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单栋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2.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科技含量,给予2—5年的租金减免。

3.优惠期满后企业可回购厂房或按照市场价继续租用。

四、原材料供应政策

1.可优先使用河南济钢所生产钢材进行生产、加工,保障原材料供应。

2.建立“先使用、后结算”模式,赊销期1—2个月,具体由河南济钢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3.河南济钢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实际用货需求,可以实行原材料销售价格“一企一策”。

五、项目用地政策

1.落地的钢产品深加工企业,免缴每亩3万元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仅限工业用地)。

2.根据企业需求,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年。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土地租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具体政策依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政办〔2018〕90号)文件执行。

六、引荐奖励政策

1.新入驻企业建成投产后,外来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奖励引荐人10万元,固定资产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引荐人1万元;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引荐人30万元,固定资产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引荐人3万元;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引荐人60万元,固定资产每增加3000万元,奖励引荐人4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具体政策依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2016〕26号)文件执行。

2.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且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以上;引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引荐人,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

具体政策依照济办文〔2017〕52号文件执行。

七、专项扶持政策

1.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

2.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由市财政按照省级财政奖励(200万元)的30%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3.对符合我市产业升级方向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

上述具体政策依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济政〔2018〕13号)文件执行。

八、生产生活保障

1.园区集中建设年处理15万吨精品钢材预处理酸洗线、污水处理厂,并配套金属表面处理(电镀)企业,满足入驻企业生产加工需求。

2.完善供电、供水、供气、道路、热力、通信、消防等基础配套,保障“七通一平”。

3.入驻项目纳入统一管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施工许可手续等证照全程代办。

4.积极搭建钢材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和钢材深加工产品研发中心,为钢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技术、产品质量保障。

5.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和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保障其配偶子女的医疗服务、就业、入学等。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济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九、其它事项

1.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

2.本政策由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解释说明,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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