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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7-0020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7〕26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7-25 发布时间: 2017-07-25
关于印发济源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4日

济源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借助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机遇,结合产业结构和发展条件,立足济源发展实际,在业务模式、服务管理、配套环境等方面突出济源特色,以点带面,取得重点突破,探索具有济源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坚持开放合作,转型升级。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服务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利用虎岭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平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统筹协调、政策支持、优化环境、培训人才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坚持进出并重,以出为主。立足B2B(企业对企业),兼顾B2C(企业对个人)、M2C(生产厂家对个人)、C2B(个人对企业)等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充分发挥优特钢深加工、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等产业优势,通过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将刚性化制造业与全球碎片化需求直接对接,降低出口成本,缩短运营周期,助推济源特色产品更好更快地走出国门,为我市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5.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立足我市实际,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向农村辐射和拓展,通过实施“互联网+农业生产”、“互联网+农村消费”、“互联网+农产品贸易”三大涉农工程,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扩大农村消费,促进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

6.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融合。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互联网+外贸”发展战略,紧紧抓住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河南自贸区复制推广区发展机遇,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外贸出口产业基础,引进、培养一批优质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企业,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培育或引进年进出口额5000万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家以上,实现跨境电商年出口额在全市外贸出口额中占比超过15%,初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模式多样”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线上“单一窗口”服务平台。以“一次备案、多部门共享、全流程使用”为目标,建立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集通关、税务、外汇、支付、信用、商务、物流、大数据等各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商务、金融、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形成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对接“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综合服务体系。

(二)加速跨境电商集聚发展。以虎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为载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打造线下平台。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服务企业等入驻,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发展,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各镇办要发挥各自产业优势,促进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集聚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全覆盖。

(三)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以虎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主阵地,大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入驻我市,尤其是加大对大型跨境贸易平台、供应链服务、电商物流、金融支付、外贸综合服务等企业的引进力度,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通关、物流、仓储及售后等全方位服务。以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招商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研究对接一批操作性强、成熟度高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及服务商,形成有序竞争、共融发展的格局。

(四)引导传统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等方式,鼓励、引导豫光、万洋、金利等传统外贸企业,与阿里巴巴、亚马逊、敦煌网等平台对接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快本土电商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带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扶持一批业务基础良好、组织体系健全、辐射作用强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冬凌草、核桃、土蜂蜜等特色农产品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引导优洋等饮品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的渠道,采取代理出口的方式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扶持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快实施出口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发展有机认证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推动出口农副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外贸出口增长点,打造我市特有的农副产品出口品牌。

(五)加快跨境仓储物流建设。加快坤鑫物流公司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口岸建设,主动对接郑州国际陆港大通道。鼓励传统货代、物流快递等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业务,支持邮政、申通、韵达等现有知名快递物流企业发展,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快推进与杭州百世云仓电商物流快递产业园项目,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租用、自建、独立运行、合营等方式在境外建设海外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目的国配送辐射网点。

(六)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口径办法,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建立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实施“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可视化跟踪和商品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七)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加大“互联网+”人才培训力度,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高端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实施教学,鼓励高校与企业创新合作,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跨境电商进出口实践教育基地,培养一批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和市场营销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八)落实政策保障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企业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的服务工作。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小微企业,鼓励企业或个人利用国内外各种第三方专业平台和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对符合我市《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济政﹝2015﹞28号)文件中规定扶持政策的企业,在平台建设、房屋租金、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效推动跨境电商出口良好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济源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建立分工明确、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协同推进的议事制度,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利用现有上级部门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平台建设、综合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人才培训、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和保险服务。

(三)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创新思想,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积极为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创新制度、优惠政策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有效防范风险,实现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地宣传我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和鼓励举办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推进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交流、论坛等大型活动,发动企业广泛参与,转变思想观念,有力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主办:市商务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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