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28日
济源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45号),明确我市今后三年(2014—2016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科学有序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把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性战略举措,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产城互动、科学有序,把近期重点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围绕抓好“三个一批”(优先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成建制解决一批城中村居民专户,推动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解决“五个问题”(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转得出”、“落得下”和农村居民“过得好”),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优化、城镇化绿色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六个关键领域,着力推进17个重大专项实施,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推动济源成为中原经济区新兴地区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专项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转得出”、“落得下”和农村居民“过得好”的问题逐步解决,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1.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全面实现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促进每年2万左右农村劳动力和随迁家属向城镇转移。今后三年,全市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2016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0万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新兴地区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城镇综合承载力全面增强。到2016年,中心城区建成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管道燃气覆盖率、供水和城市排水覆盖率分别达到100%,集中供暖覆盖率达到85%,城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3.城镇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投融资体制、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制约城乡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域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村转移进城的农民、在济上学外地学生、外来投资人员、外来打工者等四类人群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城镇产业发展专项。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以城镇集聚产业的规模和提供的就业岗位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进程,加快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拓展就业创业空间,以产兴城、依城促产,形成产业集聚、就业增加、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1)扩大产业集聚区就业规模。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着力提升产业集群、配套服务、集约节约、产城互动发展水平,每年实施1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重点扶持50家优势企业,到2016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7个以上,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
(2)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以“旅游带动、商贸提升、物流突破、金融创新”四大工程为抓手,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依托黄河小浪底、王屋山等自然人文景观,打造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旅游景区;加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等服务业发展载体建设,积极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有效融合,着力培育高增长、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全面清理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完善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到201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2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以上,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以上。
2.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以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1)完善工作机制。以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等新生劳动力为重点,开展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培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苦难人员、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等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全市每年完成各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依托济源职教园区和技能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全市每年完成职业教育培训5000人次以上。
3.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专项。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
(1)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街道社区、村镇延伸,构建市、镇、村三级公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三年内实现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
(2)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创新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融资、用地、用工、工商、税务等政策,统筹安排各类资金,以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公共财政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完善和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自谋职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各类人员创业就业,建设全民创业型城市。
4.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专项。出台我市关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具体政策和激励办法,力争每年实现转户1万人左右。根据村庄城市化改造进度,推动城中村、城市近郊村和在产业集聚区居住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争取三年完成转户50%以上。
5.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专项。以城乡一体化为统揽,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主体和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统筹城乡、覆盖全市、城镇均等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住房保障。加大面向产业集聚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建立统一租赁、分类补贴的公租房保障制度,积极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出台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三年内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567套,把进城落户农民和符合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基本解决城镇常住人口和产业集聚区内稳定就业人员住房保障问题。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三年内新开工商品房300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
(2)公共教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推动高中、初中和职业教育向城镇集中,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到2016年,公办幼儿园的主导地位明显形成,每个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所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标准,顺利通过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市评估验收。三年内实现新建、改建小学5所、初中2所、高中1所,累计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3000人次。积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依托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实施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教育对人口聚集效应进一步彰显。
(3)医疗卫生。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梨林卫生院、坡头卫生院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街道办事处和产业集聚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社会资本办医,加快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医疗服务格局。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标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和重大公众卫生服务项目,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采供血等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城建设。到2016年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达到4.8张以上。
(4)社会保障。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制度衔接,2014年底前分类制定社保政策,将进城务工人员、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保制度,将未就业的城乡居民纳入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将有条件被征地居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保,构建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6年,职工综合参保率达到90%以上,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整合社会保险管理资源,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机制,2014年底前实行“五险合一、一表审核、一站办公、一卡服务”服务机制,真正实现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统一稽核、统一管理。
(二)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专项,逐步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1.加快工矿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中原特钢棚户区(三湖嘉园)改造,到2016年,全面完成我市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2.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等多种手段,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力争到2016年,完成60%左右的纳入改造规划的城中村、旧城区改造任务。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坚持“全域济源、一体发展”的理念,围绕“做大中心城区、做强功能组团、做特小城镇、做美新农村”四个节点,着力构建全域新型城镇体系,形成市域高度融合、空间布局合理、要素配置高效、区域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1.做大中心城区。按照“优化西北、拓展东南、改造老城、建设新城”的发展思路和产城一体的发展要求,以九大片区建设为抓手,实施基础设施、安置房、特色景观、河道治理等一批项目建设,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纳入规划的城中村改造。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大力实施大中华城市广场、印象新城、红星美凯龙等城市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公共服务中心、三级综合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带动将济东新区、小浪底北岸新区、三湖新区建设成为我市最具活力的城市新区、拓展区;济渎区域、龙湖区域打造成为独具济源魅力的民俗街区、文化生态区;蟒河区域建设成集商业服务、文化生态休闲区;建业十八城、东南片区建设成为金融、商务、高品质住宅区的都市新区;健康城建设成为健康养生特色基地。
2.做强城市组团。按照“三规合一”的要求,加快三个城市组团建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进以产兴城、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复合型组团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住房、教育、医疗、商贸、餐饮等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建设,进一步提升组团集聚服务能力。曲阳湖组团围绕产业定位和富士康产业园区发展,加快与承留镇、思礼镇的融合发展,重点抓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电子元器件产业园、济源市第三水厂、虎岭综合服务中心、西二环南延、虎岭三号线、驿城社区二期、三湖嘉园等项目建设,打造集居住、休闲旅游、新型工业生产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玉川组团围绕打造有色、新能源主导产业,加快与克井镇、五龙口镇的融合发展,重点抓好有色金属产业园、电动车产业园、玉川北路、玉川四号线、荒坡电站、裴村新型农村社区等项目建设,建设工贸型城市复合组团;沿黄组团以建设中原经济区新型沿黄生态经济示范区为目标,实施坡头、大峪、小浪底北岸新区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大河名苑二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坡头110千伏变电站、连地片区整体开发、环湖景观大道等项目建设,形成以旅游度假、生态宜居、休闲娱乐为主的城市组团。到2016年,把复合型组团建设成为中心城区的拓展区。
3.做特小城镇。大力推进重点镇特色提升工程,按照现代城市的理念和标准规划建设小城镇,突出特色、提高品位,提高承接中心城市辐射能力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每个镇建设一个休闲文化广场、一个特色镇区入口、一个特色街、一个规范化商贸市场、一套完整的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健全的垃圾清运系统。到2016年,城镇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功能更加完善。加快梨林、邵原、王屋—下冶重点镇产业发展,王屋、下冶镇依托景区优势,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产业,邵原镇以建设工贸重镇和豫西北门户镇为目标,大力发展边贸产业,梨林镇充分发挥传统农业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加快镇区及周边村庄的整合集聚,将镇中村改造、迁户并村、重点工程建设、旅游开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到2016年,力争小城镇建成区面积比2010年增加1倍以上。
4.做美新农村。按照产业规划、村庄规划、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稳妥推进新时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年内实施新型社区项目13个,重点推进克井镇北辰社区盘溪苑一期、承留镇丹桂园社区一期、轵城镇沁园春天B区、王屋镇愚公新社区等项目建设,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13个试点社区一期建设任务,累计入住群众达4.5万人。积极开展“全域景区化、城乡生态化”为主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活动,到2016年建成3条精品线和10个精品特色村。加快迁户并村建设,三年内完成4000人的搬迁任务。
(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趋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1.生态城市建设专项。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围绕美丽济源建设,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围绕国家低碳试点、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和中美低碳生态试点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河道及水系建设,以截污治污、河道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蟒河、湨河、苇泉河、珠龙河等改造提升;加快小浪底北岸灌区引水,在城市西部、北部、东部形成城市内湖,增加亲水空间,彰显城市秀气、灵气;加强豫光“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正式启动PM2.5监测;加快推进城市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城市公园、游园、雕塑建设,建立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体系。到2016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5%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20%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
2.智慧城市建设专项。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深入推动信息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建设全市完善视频监控平台和数据中心,2014年完成视频监控平台和数据中心一期工程,2015年整合部门现有视频数据,2016年为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强大的计算资源和海量的存储空间,推进我市信息化的发展。启动实施智慧政务、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智慧工程,到2016年基本建成“基础健全、体系完整、管理完善、服务到位、应用深入、安全保密”的“智慧济源”。
3.人文城市建设专项。充分挖掘愚公移山文化、道教文化、济水文化、黄河文化等特色地域文化,在全国叫响“愚公移山”精神文化品牌。推进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创作一批优秀剧(节)目和文艺、文学作品。依托济源篮球城市品牌,推进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将济源篮球城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篮球竞赛表演基地和篮球人才培养基地。加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管理、传承力度,推进美术馆、博物馆建设。积极整合文化资源,重点培育2—3家大型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按照“内捷外畅”的要求,加强与洛阳、焦作、晋城、运城等周边城市的交通连接,加快焦作—济源—洛阳城际铁路、阳城—济源—洛阳高速公路、南太行旅游道路等建设,不断提升改造干线公路,形成对外联系大通道,构建豫晋毗邻区域交通枢纽。根据城市道路空间布局,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新建、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三年内增加城市道路15公里,2014年完成汤帝中路、龙潭北路、文源西路、天坛路等4条道路新建改造,2015年完成济源大道济钢段建设和南一环、西一环等2条道路改造,2016年按城市道路标准改造东一环路,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4.3公里。强化中心城区与功能区、新型农村社区的交通连接,三年内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60公里,桥梁1000延米,提升通行能力,构建中心城区至所有镇“半小时经济圈”。深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建立财政补贴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完善城乡公交基础设施,更新车辆,优化线路,加快以智能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低碳交通、智慧交通体系建设,服务城乡群众便捷出行。
(五)全域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抢抓全省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机遇,把省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遵循规律、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探索一条具有济源特色的全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子。
依据“1133”城镇空间布局,重点从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生态网络建设、要素合理流动等六个方面实践示范,力争到2016年,全市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层次清晰、核心突出、组群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常住人口城镇率达到62%以上;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率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基本格局。
(六)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城建融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弥补农民进城个人成本,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转得出”。
(1)加快“六权”确权步伐。全面推进“六权”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确权颁证,按照城镇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三年内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全覆盖,到2016年,全市各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超过32.5万亩,初步达到归属清晰、产权明确的目标。
(2)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权益不变。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规范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变,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原有集体财产权益不变,加快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组建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机构,力争到2016年覆盖全市,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进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促进农村产权要素合理流动,有效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2.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创新人口管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坚持农民自愿,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
(1)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进城落户的激励办法,建立以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户籍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凡登记落户的,均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2)建立居住证制度。制定济源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不愿落户的外来常住人口进行居住登记和实施居住证管理,建立居住证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形成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
(3)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率先整合公安、民政、人社、计生、卫生等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并逐年扩大信息覆盖面,建立完善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4)成建制推进农业人口转为城镇户口。逐步将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
3.土地保障机制改革专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创新供地模式,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提高城镇化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
(1)建立完善用地“三挂钩”机制。积极争取全省人地挂钩试点,健全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土地开发数量“三挂钩”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挖掘城乡建设用地潜力,制定土地开发整理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项目用地指标。
(2)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机制。制定我市关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意见,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重点推进工业用地分期分阶段供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差别化地价和履约保证金等制度,建立“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对老工业企业和各类空闲低效土地,通过收回或回购、部分转让、调整置换等方式盘活利用;对全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闲置低效用地加大监管,建立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常态化机制。
(3)创新土地市场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公平合理、资源有偿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4)强化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研究制定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办法,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坚守64.2万亩的耕地红线不动摇。
4.资金多元筹措机制改革专项。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1)创新投融资工具。完成二期城投债发行工作,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金融保障机制,力争列为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加强与国开行的合作,三年内融资力争超过100亿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城镇化建设的作用。
(2)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产、资金,组建济源市投资集团和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优化济源市旅游投资集团,逐步向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转变。
(3)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园林、环卫、保安等领域,探索实行“划块委托”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城乡管理监察支队、科技馆等单位,探索开展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推进“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
(4)放宽民间资本准入。制定济源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挖掘城市无形资产的潜在效益,通过招标方式转让户外广告、经营摊点、停车场等经营权,开展道路、广场、桥梁、游园等冠名权和车号拍卖工作;加快篮球城、文化城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5.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专项。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我市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2)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3)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运维。
(4)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具体工作。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推进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典型示范带动。支持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挥自身优势,在人口市民化、就业岗位创造、土地流转、宅基地有偿退出、人地挂钩、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选择有代表性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破解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出难题,开展先行先试。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完善新型城镇化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把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年度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定期观摩机制,对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观摩点评,推动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新型城镇化主要发展指标
2.重大专项市直部门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