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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3-0019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2013〕35号
标  题: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13-10-12 发布时间: 2013-10-14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现就加快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树立“大职业教育”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观念,坚持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开放性、多元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遵循“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深度合作、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构建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技术技能型和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技术本科教育主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工程技术研发、高层次管理以及其他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从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形成结构合理、类型多样、相互贯通、功能完善的职业教育培养格局和人才成长“立交桥”。坚持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注重内涵发展,扩大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重。 

  到2020年,基本形成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 

  二、形成完备体系 

  (二)扩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应用型本科教育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根据职业岗位群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突出课程体系的针对性、应用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核心专业能力。鼓励学生跨学科、专业攻读学位(学历),选修课程,提高就业、创业本领。适应多样化学习需求和生源的多样化趋势,建立完善招收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灵活学制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探索通过学分互认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的应用型本科教育。探索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应用型学科建设。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面向行业、区域经济提供技术研发、工程服务和智力支持。 

  (三)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引领作用。提高质量,增强特色,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一体化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以行业、区域经济发展为依托,以高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建立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教学联盟,共享教育教学资源,积极探索一体化教学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全面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集群布局,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支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创建1—2所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一定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成3—5个高水平、与企业对接紧密的示范性实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新型课程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打造一批骨干、重点和示范专业群,提升职业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创新发展机制 

  (五)创新衔接机制。按照“重点建设、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下,成立职业教育专业联盟,搭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直通平台,创立专业建设集约化发展新模式,依托济源职教集团,注重中高职协调发展和校企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为我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环境,探索具有集聚优势的集团化发展模式,积极创建具有济源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专业联盟主体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组成,由牵头学校联合成员单位向职教集团提报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充分论证后启动建设。各专业教育委员会可包括多所高职学校、中职学校的各个院系、教研室和多个企业的技术研发中心等部门,并争取行业组织的参与、支持和指导,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有关研究机构、国际合作伙伴参与。各专业联盟要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开通各专业“2+1+2”中高职直通模式(即:中职两年学习后,第三年进入济源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或职教集团企业成员单位技能训练,经单独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后两年学习合格后取得高职毕业资格),同时开展应用型本科建设和专业硕士点申报等工作,探索形成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实现专业联盟持续健康发展。 

  紧密结合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社会经济实际需要,借助职教园区建设,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统一规划,共同建设”的要求,重点建设济源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汽车维修、数控技术、电子电器、建筑、护理、旅游和会计电算化等专业,以“对口专业”为基础启动建设工作,逐步过渡发展到以专业群、专业大类为纽带的专业联盟。成为中高职各专业共同发展、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在深化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实效。 

  (六)沟通各类教育。小学开好劳动体验和认知课程,初级中学开好职业认知和劳动技能课程,普通高中开好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技术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继续教育网络,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增进职业能力,面向城乡社区提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务,促进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七)改革办学体制。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将职业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全市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强化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协调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在职业院校投资建设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创新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转移实训成本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建设工作,完善集团化(联盟)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对民办职业学校实行非营利性管理,对民办职业学校可给予适当的财政资助或政策支持。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支持学校自主办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八)改进招生制度。建立适应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招生制度。市教育局要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符合设置标准的包含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中等教育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逐步推行平行录取。完善“知识+技能”考试制度,建立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的注册升学制度,支持高职学校自主招生,支持高等学校按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选择具有专业技能基础的同等学力合格生源。探索“3+2”、“3+4”教育模式,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专科继续学习的机会。探索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支持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直接推荐进入本科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深造。 

  (九)提高师资水平。核定学校编制,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学校可将30%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专业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改进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三分之一以上新进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鼓励支持有专业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从教,使学校成为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传授技术知识的主要场所。建立知名专家、技师、技术能手等定期到学校授课制度。改革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学校专业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提升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以提高教师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强化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技能培训,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考取职业资格,成绩作为晋升、评优依据。实施济源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职业教育领军人物。 

  四、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和综合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开展专项督导,定期发布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负责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制度框架,加强统筹高等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配置职业教育机构编制资源,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保障;市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管理、监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技工学校发展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和发布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制定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部门负责推动校企合作、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企业与院校互动机制;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5%。制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完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坚持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逐步提高高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缩小与普通本科学校的差距。加大高等学校教学投入,重点加大实践性教学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积极实施河南省品牌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特色院校项目建设。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师培养培训聘用。 

  (十二)营造发展环境。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依法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开发创新竞赛,对优胜者给予奖励。按照有关规定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技能,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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