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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4-0002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2014〕1号
标  题: ​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14-01-01 发布时间: 2014-01-15
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美丽济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济源”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三保一高”的总要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提高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走出一条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提供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4年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08万吨、4.356万吨、0.145万吨和5.517万吨以内,比2013年分别减少2.2%、1.7%、2.7%和8.5%;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指标要求;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2014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是突出一个中心,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六项工作,简称“136”环保行动计划。

  (一)突出一个中心

  以污染减排为中心,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减排、治理工程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将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减排量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对所有涉及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总量预算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空间。

  (二)实施三大工程

  1.蓝天工程。通过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雾霾天气,降低污染负荷,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工业源污染治理。一是电力行业治理。沁北电厂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入炉煤质,严禁使用高硫煤;完成2号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并完成脱硫技改工程,4号机组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沁北电厂1号、2号、5号机组和国电豫源2台机组完成烟气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是铅锌行业治理。豫光金铅、万洋冶炼、金利金铅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烟气回收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豫光金铅股份淘汰熔炼一厂粗铜生产线,启动熔炼三厂粗铅和两条再生铅生产线搬迁工作;万洋冶炼鼓风炉改热渣直接还原炼铅工程通过环保验收,达到河南省确定的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量6%以上。三是钢铁行业治理。济源钢铁完成矿渣微粉生产线煤改气治理工程,完成3号烧结机机头、球团炉回转窑和3号、4号炼钢转炉烟粉尘深化治理工程,中原特钢完成无组织排放的炼钢黄烟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四是水泥行业治理。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完成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五是玻璃行业治理。完成奔月浮法玻璃、金康达玻璃、向前玻璃、耀辉玻璃等4家企业的烟气除尘脱硫综合治理工程,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六是其他行业治理。督促34家烧结砖、12家免烧砖(砌块)、13家商砼等企业的原料堆放场所落实防风抑尘措施。对3家沥青搅拌企业开展沥青烟及烟尘综合整治。新建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现有的2家油库、41台油罐车、91家加油站按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面源污染整治。一是重点区域整治。确定西环路、焦克路沿线200米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现有排污单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清理整顿区域内现有的8家小石灰加工厂和1家电石渣堆场。二是城市扬尘整治。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新城区主要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面积。严格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三是烟尘和油烟污染整治。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重点督促城区内产生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安装高效净化设施,并监管正常运行。取缔城区木炭烧烤,防止油烟污染。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以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燃煤,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

  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通过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

  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当遇有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届时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冶金等重点排污企业限产限排,石料和矿山开采企业限产或停产,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所停止作业,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机动车限行,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2.碧水工程。对蟒河、湨河流域所有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企业“清水入河”、生活污水“入网”、养殖废水“零排放”,逐步恢复河流的生态功能。

  工业废水治理。监管所有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沁北电厂要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丰田肥业完成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联创化工、方升化学完成废水提标治理,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督促益和源等14家饮料厂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已完成验收的新雨瑞饮品等5家企业要确保达标排放。监管玉川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清水入河”。

  生活污水处理。对城市生活污水,通过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完成一环以内蟒河天坛桥上游、济渎路北侧等重点区域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完成承留镇滨湖花园和克井镇北辰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入网”。

  养殖废水整治。一是编制畜禽业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科学调整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范围,对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区),依法关闭取缔;限养区内不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现有的要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实施搬迁;非禁养区内符合畜禽业发展规划或已建成的养殖场(区),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二是整治河流沿线的畜禽养殖场(区)。根据对蟒河、济河流域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区)排查结果,对104家规模化养殖场(区)进行深化治理,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对1038个非规模养殖户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取缔环境敏感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结合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取缔一环以外东至207国道、西至虎岭、南至火葬厂前东西路、北至焦枝铁路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对涉及7个镇(街道)、3个产业集聚区的100余个养殖户全部予以取缔,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

  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公示制度,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严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改扩建违法建设项目,现有建设项目逐步搬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镇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工作,设置醒目标识标牌,严格实施保护。

  3.清洁工程。以清洁生产、清洁家园、清洁田园为重点,全面实施清洁工程,着力打造环境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济源”。

  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突出抓好“双超”(超标或超总量)、“双有”(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高耗能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豫光金铅、济源钢铁等10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清洁家园。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健全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清洁田园。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重点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再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8%以上。坚持堵疏结合,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三)强化六项工作

  1.强化专项行动。一是落实台账任务。持续抓好美丽济源建设环保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对照8项台账任务,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分包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镇(街道办事处)和担任各河段“河长”的优势,将台账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抓好各项台账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力督查督办。继续落实联防联控联治、台账销号管理和跟踪督查督办措施,确保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适时总结表彰。环保治理三个百日行动全部结束后,将分组对大气、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适时召开会议,对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2.强化项目服务。一是创新服务理念。持续开展“环境大走访”活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市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模拟审批,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二是延伸服务领域。出台环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编制质量和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在我市的环评备案。三是提高服务效率。恪守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市批项目各环节的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有力服务经济发展。

  3.强化环境监察。一是抓规范。深化以“执法模板化、责任网格化、制度体系化、管理分类化、技能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用好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二是抓重点。重点查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环保设施擅自停运、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以及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抓机制。探索实行环保评查分级监管机制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4.强化环境监测。一是完善监测网络。在发挥现有水、气监测网络作用的基础上,增设蟒河出境断面重金属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出境水质变化规律。二是抓好监测预警。提升水、大气和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监测预警机制,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环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科学发布信息。抓好PM2.5等六项指标和辐射环境监测,适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是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完成石河(豫光—亚桥段)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及样品库建设,以及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验收工作。二是严格涉铅企业监管。对涉铅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三是完善重金属监测体系。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企业要建立健全自行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6.强化能力建设。一是提高环保装备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固废、监控、辐射、宣教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污染源监控平台为基础,建设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增强科技支撑能力。组织开展环保科研课题和实用技术研究,增强科研能力,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各镇(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门的环保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做到“三有”,即环保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企业要增强遵纪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把环境保护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联动。要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明确环保、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城乡规划、国土、公安、农业、林业、卫生、畜牧、水利、安监、药监、质检、供电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济源日报社、济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全民看环保、全民参与环保”系列活动,凝聚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正能量。

  (四)严格兑现奖惩。对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要实行台账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对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跟踪督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环境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单位挂牌督办,年终一票否决。同时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台账

  

2014年1月1日    

  附  件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台账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突出一个中心

1

以污染减排为中心,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减排、治理工程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将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减排量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对所有涉及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总量预算指标管理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2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空间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等部门

12月31日

实施三大工程

(一)

蓝天工程

3

沁北电厂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入炉煤质,严禁使用高硫煤;完成2号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并完成脱硫技改工程,4号机组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脱硫效率达95%以上

沁北电厂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月31日

4

沁北电厂1号、2号、5号机组和国电豫源2台机组完成烟气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沁北电厂

国电豫源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月31日

5

豫光金铅、万洋冶炼、金利金铅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烟气回收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豫光金铅

万洋冶炼

金利金铅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6

豫光金铅股份淘汰熔炼一厂粗铜生产线,启动熔炼三厂粗铅和两条再生铅生产线搬迁工作

豫光金铅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7

万洋冶炼鼓风炉改热渣直接还原炼铅工程通过环保验收,达到河南省确定的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万洋冶炼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

8

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量6%以上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相关企业

12月31日

9

济源钢铁完成矿渣微粉生产线煤改气治理工程,完成3号烧结机机头、球团炉回转窑和3号、4号炼钢转炉烟粉尘深化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济源钢铁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月31日

10

中原特钢完成无组织排放的炼钢黄烟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原特钢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月31日

11

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完成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12

奔月浮法玻璃完成烟气脱硫综合治理工程,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

奔月浮法玻璃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月31日

13

金康达玻璃、向前玻璃、耀辉玻璃启动窑炉脱硝技改治理工程

金康达玻璃

向前玻璃

耀辉玻璃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14

34家烧结砖、12家免烧砖(砌块)、13家商砼等企业的原料堆放场所落实防风抑尘措施

各烧结砖、免烧

砖和商砼等企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10月31日

15

对3家沥青搅拌企业开展沥青烟及烟尘综合整治

各沥青搅拌企业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交通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10月31日

16

新建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现有的2家油库、41台油罐车、91家加油站按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各有关油库、油

罐车和加油站

市环境保护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月31日

17

确定西环路、焦克路沿线200米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现有排污单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12月31日

18

清理整顿区域内现有的8家小石灰加工厂和1家电石渣堆场

市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10月31日

19

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新城区主要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31日

20

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面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12月31日

21

严格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31日

2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月31日

23

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重点督促城区内产生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安装高效净化设施,并监管正常运行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31日

25

取缔城区木炭烧烤,防止油烟污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31日

26

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以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燃煤,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31日

27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市交通运输局

12月31日

28

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市公安局

12月31日

29

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

市公安局

12月31日

30

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

市环境保护局

市公安局

12月31日

31

当遇有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届时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所停止作业,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冶金等重点排污企业限产限排,石料和矿山开采企业限产或停产,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机动车限行,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济源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12月31日

(二)

碧水工程

32

对蟒河、湨河流域所有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监管所有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33

沁北电厂要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沁北电厂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

34

丰田肥业完成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丰田肥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

35

联创化工、方升化学完成废水提标治理,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联创化工

方升化学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

36

督促益和源等14家饮料厂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已完成验收的新雨瑞饮品等5家企业要确保达标排放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

37

玉川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清水入河”

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38

对城市生活污水,通过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日新增污水处理量1万吨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31日

39

完成一环以内蟒河天坛桥上游、济渎路北侧等重点区域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月31日

40

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月31日

41

对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42

完成承留镇滨湖花园和克井镇北辰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环境保护局

10月31日

43

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坡头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月31日

44

编制畜禽业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科学调整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范围,对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区),依法关闭取缔;限养区内不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现有的要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实施搬迁;非禁养区内符合畜禽业发展规划或已建成的养殖场(区),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市畜牧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10月31日

45

根据对蟒河、济河流域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区)排查结果,对104家规模化养殖场(区)进行深化治理,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对1038个非规模养殖户依法予以取缔

市畜牧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5月31日

46

结合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取缔一环以外东至207国道、西至虎岭、南至火葬厂前东西路、北至焦枝铁路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对涉及7个镇(街道)、3个产业集聚区的100余个养殖户全部予以取缔,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

市畜牧局

沁园街道办事处

北海街道办事处

天坛街道办事处

轵城镇

克井镇

思礼镇

五龙口镇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5月31日

47

建立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公示制度,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严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改扩建违法建设项目,现有建设项目逐步搬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48

完成镇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工作,设置醒目标识标牌,严格实施保护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水利局

8月31日

(三)

清洁工程

49

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突出抓好“双超”(超标或超总量)、“双有”(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高耗能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豫光金铅、济源钢铁等10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豫光金铅、济源钢铁

等10家企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月31日

50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健全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12月31日

51

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31日

52

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重点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市农业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10月31日

5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再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8%以上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畜牧局

市农业局

10月31日

54

坚持堵疏结合,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林业局

10月31日

强化六项工作

55

强化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美丽济源建设环保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对照8项台账任务,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分包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和担任各河段“河长”的优势,将台帐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抓好各项台账任务的落实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畜牧局

市水利局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5月31日

56

强化项目服务:持续开展“环境大走访”活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市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模拟审批;出台环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编制质量和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在我市的环评备案;恪守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市批项目各环节的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57

强化环境监察:用好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重点查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环保设施擅自停运、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以及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探索实行环保评查分级监管机制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58

强化环境监测:在发挥现有水、气监测网络作用的基础上,增设蟒河出境断面重金属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出境水质变化规律;提升水、大气和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监测预警机制,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抓好PM2.5等六项指标和辐射环境监测,适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59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石河(豫光—亚桥段)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及样品库建设,以及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验收工作;对涉重金属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企业要建立健全自行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企业

12月31日

60

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固废、监控、辐射、宣教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以污染源监控平台为基础,建设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环保科研课题和实用技术研究,增强科研能力,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市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12月31日

抓好舆论宣传

61

济源日报社、济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全民看环保、全民参与环保”系列活动,凝聚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正能量

济源日报社

济源广播电视台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保护局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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