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美丽济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济源”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三保一高”的总要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提高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走出一条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提供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4年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08万吨、4.356万吨、0.145万吨和5.517万吨以内,比2013年分别减少2.2%、1.7%、2.7%和8.5%;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指标要求;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2014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是突出一个中心,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六项工作,简称“136”环保行动计划。
(一)突出一个中心
以污染减排为中心,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减排、治理工程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将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减排量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对所有涉及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总量预算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空间。
(二)实施三大工程
1.蓝天工程。通过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雾霾天气,降低污染负荷,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工业源污染治理。一是电力行业治理。沁北电厂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入炉煤质,严禁使用高硫煤;完成2号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并完成脱硫技改工程,4号机组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沁北电厂1号、2号、5号机组和国电豫源2台机组完成烟气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是铅锌行业治理。豫光金铅、万洋冶炼、金利金铅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烟气回收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豫光金铅股份淘汰熔炼一厂粗铜生产线,启动熔炼三厂粗铅和两条再生铅生产线搬迁工作;万洋冶炼鼓风炉改热渣直接还原炼铅工程通过环保验收,达到河南省确定的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量6%以上。三是钢铁行业治理。济源钢铁完成矿渣微粉生产线煤改气治理工程,完成3号烧结机机头、球团炉回转窑和3号、4号炼钢转炉烟粉尘深化治理工程,中原特钢完成无组织排放的炼钢黄烟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四是水泥行业治理。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完成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五是玻璃行业治理。完成奔月浮法玻璃、金康达玻璃、向前玻璃、耀辉玻璃等4家企业的烟气除尘脱硫综合治理工程,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六是其他行业治理。督促34家烧结砖、12家免烧砖(砌块)、13家商砼等企业的原料堆放场所落实防风抑尘措施。对3家沥青搅拌企业开展沥青烟及烟尘综合整治。新建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现有的2家油库、41台油罐车、91家加油站按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面源污染整治。一是重点区域整治。确定西环路、焦克路沿线200米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现有排污单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清理整顿区域内现有的8家小石灰加工厂和1家电石渣堆场。二是城市扬尘整治。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新城区主要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面积。严格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三是烟尘和油烟污染整治。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重点督促城区内产生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安装高效净化设施,并监管正常运行。取缔城区木炭烧烤,防止油烟污染。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以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燃煤,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
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通过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
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当遇有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届时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冶金等重点排污企业限产限排,石料和矿山开采企业限产或停产,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所停止作业,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机动车限行,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2.碧水工程。对蟒河、湨河流域所有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企业“清水入河”、生活污水“入网”、养殖废水“零排放”,逐步恢复河流的生态功能。
工业废水治理。监管所有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沁北电厂要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丰田肥业完成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联创化工、方升化学完成废水提标治理,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督促益和源等14家饮料厂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已完成验收的新雨瑞饮品等5家企业要确保达标排放。监管玉川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清水入河”。
生活污水处理。对城市生活污水,通过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完成一环以内蟒河天坛桥上游、济渎路北侧等重点区域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完成承留镇滨湖花园和克井镇北辰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入网”。
养殖废水整治。一是编制畜禽业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科学调整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范围,对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区),依法关闭取缔;限养区内不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现有的要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实施搬迁;非禁养区内符合畜禽业发展规划或已建成的养殖场(区),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二是整治河流沿线的畜禽养殖场(区)。根据对蟒河、济河流域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区)排查结果,对104家规模化养殖场(区)进行深化治理,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对1038个非规模养殖户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取缔环境敏感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结合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取缔一环以外东至207国道、西至虎岭、南至火葬厂前东西路、北至焦枝铁路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对涉及7个镇(街道)、3个产业集聚区的100余个养殖户全部予以取缔,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
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公示制度,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严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改扩建违法建设项目,现有建设项目逐步搬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镇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工作,设置醒目标识标牌,严格实施保护。
3.清洁工程。以清洁生产、清洁家园、清洁田园为重点,全面实施清洁工程,着力打造环境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济源”。
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突出抓好“双超”(超标或超总量)、“双有”(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高耗能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豫光金铅、济源钢铁等10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清洁家园。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健全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清洁田园。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重点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再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8%以上。坚持堵疏结合,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三)强化六项工作
1.强化专项行动。一是落实台账任务。持续抓好美丽济源建设环保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对照8项台账任务,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分包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镇(街道办事处)和担任各河段“河长”的优势,将台账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抓好各项台账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力督查督办。继续落实联防联控联治、台账销号管理和跟踪督查督办措施,确保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适时总结表彰。环保治理三个百日行动全部结束后,将分组对大气、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适时召开会议,对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2.强化项目服务。一是创新服务理念。持续开展“环境大走访”活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市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模拟审批,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二是延伸服务领域。出台环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编制质量和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在我市的环评备案。三是提高服务效率。恪守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市批项目各环节的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有力服务经济发展。
3.强化环境监察。一是抓规范。深化以“执法模板化、责任网格化、制度体系化、管理分类化、技能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用好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二是抓重点。重点查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环保设施擅自停运、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以及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抓机制。探索实行环保评查分级监管机制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4.强化环境监测。一是完善监测网络。在发挥现有水、气监测网络作用的基础上,增设蟒河出境断面重金属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出境水质变化规律。二是抓好监测预警。提升水、大气和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监测预警机制,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环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科学发布信息。抓好PM2.5等六项指标和辐射环境监测,适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是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完成石河(豫光—亚桥段)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及样品库建设,以及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验收工作。二是严格涉铅企业监管。对涉铅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三是完善重金属监测体系。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企业要建立健全自行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6.强化能力建设。一是提高环保装备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固废、监控、辐射、宣教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污染源监控平台为基础,建设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增强科技支撑能力。组织开展环保科研课题和实用技术研究,增强科研能力,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各镇(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门的环保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做到“三有”,即环保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企业要增强遵纪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把环境保护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联动。要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明确环保、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城乡规划、国土、公安、农业、林业、卫生、畜牧、水利、安监、药监、质检、供电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济源日报社、济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全民看环保、全民参与环保”系列活动,凝聚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正能量。
(四)严格兑现奖惩。对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要实行台账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对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跟踪督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环境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单位挂牌督办,年终一票否决。同时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台账
2014年1月1日
附 件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台账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一 | 突出一个中心 | ||||
1 | 以污染减排为中心,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减排、治理工程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将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减排量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对所有涉及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总量预算指标管理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2 |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空间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等部门 | 12月31日 | |
二 | 实施三大工程 | ||||
(一) | 蓝天工程 | ||||
3 | 沁北电厂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入炉煤质,严禁使用高硫煤;完成2号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并完成脱硫技改工程,4号机组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脱硫效率达95%以上 | 沁北电厂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0月31日 | |
4 | 沁北电厂1号、2号、5号机组和国电豫源2台机组完成烟气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沁北电厂 国电豫源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0月31日 | |
5 | 豫光金铅、万洋冶炼、金利金铅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烟气回收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 豫光金铅 万洋冶炼 金利金铅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6 | 豫光金铅股份淘汰熔炼一厂粗铜生产线,启动熔炼三厂粗铅和两条再生铅生产线搬迁工作 | 豫光金铅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7 | 万洋冶炼鼓风炉改热渣直接还原炼铅工程通过环保验收,达到河南省确定的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万洋冶炼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月30日 | |
8 | 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量6%以上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相关企业 | 12月31日 | |
9 | 济源钢铁完成矿渣微粉生产线煤改气治理工程,完成3号烧结机机头、球团炉回转窑和3号、4号炼钢转炉烟粉尘深化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济源钢铁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8月31日 | |
10 | 中原特钢完成无组织排放的炼钢黄烟治理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中原特钢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0月31日 | |
11 | 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完成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战成水泥、天坛山水泥、盘古水泥、五三一水泥、引沁水泥、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12 | 奔月浮法玻璃完成烟气脱硫综合治理工程,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 | 奔月浮法玻璃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月31日 | |
13 | 金康达玻璃、向前玻璃、耀辉玻璃启动窑炉脱硝技改治理工程 | 金康达玻璃 向前玻璃 耀辉玻璃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14 | 34家烧结砖、12家免烧砖(砌块)、13家商砼等企业的原料堆放场所落实防风抑尘措施 | 各烧结砖、免烧 砖和商砼等企业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 10月31日 | |
15 | 对3家沥青搅拌企业开展沥青烟及烟尘综合整治 | 各沥青搅拌企业 |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交通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 10月31日 | |
16 | 新建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现有的2家油库、41台油罐车、91家加油站按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 各有关油库、油 罐车和加油站 | 市环境保护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0月31日 | |
17 | 确定西环路、焦克路沿线200米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现有排污单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 12月31日 | |
18 | 清理整顿区域内现有的8家小石灰加工厂和1家电石渣堆场 | 市环境保护局 |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 10月31日 | |
19 | 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新城区主要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31日 | ||
20 | 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面积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12月31日 | ||
21 | 严格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31日 | ||
22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月31日 | ||
23 | 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4 | 重点督促城区内产生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安装高效净化设施,并监管正常运行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0月31日 | |
25 | 取缔城区木炭烧烤,防止油烟污染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0月31日 | ||
26 | 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以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燃煤,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31日 | ||
27 |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 市交通运输局 | 12月31日 | ||
28 | 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 市公安局 | 12月31日 | ||
29 | 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 | 市公安局 | 12月31日 | ||
30 | 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公安局 | 12月31日 | |
31 | 当遇有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届时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所停止作业,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冶金等重点排污企业限产限排,石料和矿山开采企业限产或停产,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机动车限行,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济源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 12月31日 | |
(二) | 碧水工程 | ||||
32 | 对蟒河、湨河流域所有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监管所有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33 | 沁北电厂要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 沁北电厂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月30日 | |
34 | 丰田肥业完成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 丰田肥业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月30日 | |
35 | 联创化工、方升化学完成废水提标治理,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联创化工 方升化学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月30日 | |
36 | 督促益和源等14家饮料厂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已完成验收的新雨瑞饮品等5家企业要确保达标排放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月30日 | |
37 | 玉川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企业“清水入河” | 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
38 | 对城市生活污水,通过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日新增污水处理量1万吨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31日 | ||
39 | 完成一环以内蟒河天坛桥上游、济渎路北侧等重点区域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月31日 | ||
40 | 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月31日 | ||
41 | 对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 |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
42 | 完成承留镇滨湖花园和克井镇北辰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10月31日 | |
43 | 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坡头镇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月31日 | |
44 | 编制畜禽业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科学调整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范围,对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区),依法关闭取缔;限养区内不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现有的要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实施搬迁;非禁养区内符合畜禽业发展规划或已建成的养殖场(区),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 市畜牧局 |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 10月31日 | |
45 | 根据对蟒河、济河流域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区)排查结果,对104家规模化养殖场(区)进行深化治理,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对1038个非规模养殖户依法予以取缔 | 市畜牧局 |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 5月31日 | |
46 | 结合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取缔一环以外东至207国道、西至虎岭、南至火葬厂前东西路、北至焦枝铁路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对涉及7个镇(街道)、3个产业集聚区的100余个养殖户全部予以取缔,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 | 市畜牧局 | 沁园街道办事处 北海街道办事处 天坛街道办事处 轵城镇 克井镇 思礼镇 五龙口镇 各产业集聚区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 5月31日 | |
47 | 建立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公示制度,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严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改扩建违法建设项目,现有建设项目逐步搬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48 | 完成镇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工作,设置醒目标识标牌,严格实施保护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水利局 | 8月31日 | |
(三) | 清洁工程 | ||||
49 | 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突出抓好“双超”(超标或超总量)、“双有”(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高耗能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豫光金铅、济源钢铁等10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 豫光金铅、济源钢铁 等10家企业 |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月31日 | |
50 |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健全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 12月31日 | |
51 | 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31日 | |
52 | 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重点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 市农业局 |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 10月31日 | |
53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再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8%以上 |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畜牧局 市农业局 | 10月31日 | ||
54 | 坚持堵疏结合,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环境保护局 | 市林业局 | 10月31日 | |
三 | 强化六项工作 | ||||
55 | 强化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美丽济源建设环保专项行动第三个百日行动,对照8项台账任务,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分包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和担任各河段“河长”的优势,将台帐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抓好各项台账任务的落实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畜牧局 市水利局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 5月31日 | |
56 | 强化项目服务:持续开展“环境大走访”活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市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模拟审批;出台环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编制质量和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在我市的环评备案;恪守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市批项目各环节的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
57 | 强化环境监察:用好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重点查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环保设施擅自停运、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以及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探索实行环保评查分级监管机制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
58 | 强化环境监测:在发挥现有水、气监测网络作用的基础上,增设蟒河出境断面重金属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出境水质变化规律;提升水、大气和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监测预警机制,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抓好PM2.5等六项指标和辐射环境监测,适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
59 |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石河(豫光—亚桥段)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及样品库建设,以及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验收工作;对涉重金属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企业要建立健全自行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企业 | 12月31日 | |
60 | 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固废、监控、辐射、宣教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以污染源监控平台为基础,建设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环保科研课题和实用技术研究,增强科研能力,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 市环境保护局 |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 12月31日 | |
四 | 抓好舆论宣传 | ||||
61 | 济源日报社、济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全民看环保、全民参与环保”系列活动,凝聚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正能量 | 济源日报社 济源广播电视台 市环境保护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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