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李建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33号)《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李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93号)《中国共产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卢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干文〔2024〕27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李建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局局长;
杨涛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奎明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数据局局长;
张光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副局长;
李涛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
牛保军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宏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新强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济源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向东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体军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副局长;
卫艳萍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苗广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满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雷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卢凯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俊强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利民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俪梅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薛天玲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成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红霞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正伟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葛小军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宁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波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郭卫东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许拥军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冯磊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立东同志不再担任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涉及机构改革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