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李家寅同志任职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21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李家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2024年11月18日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386 | 有 效 性: 有效 |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 济管文〔2024〕48号 |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家寅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4-11-18 | 发布时间: 2024-12-06 |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李家寅同志任职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21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李家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