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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5-0005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管〔2025〕2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济源示范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时间: 2025-02-2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济源示范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示范区辖区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共抽取约0.44万住户、1.2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建立2025年济源示范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济源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各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劳动报酬等按照豫政办〔2024〕68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济源示范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2月17日    


附  件


2025年济源示范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赵  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 成  栋(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奎明(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孙凤钊(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小营(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张  伟(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雪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家有(示范区党工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红伟(示范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立中(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李向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佩军(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闫心平(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卫东(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福顺(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岩(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李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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