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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0-0000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19〕3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梨林镇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1-06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梨林镇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梨林镇地处济源东部,属传统农业区,沁河、济河、蟒河穿境而过,自然生态条件良好,其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为进一步推动济源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改革创新,培育试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现就支持梨林镇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试验区制定意见如下:

一、发展目标

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通过打造“三河”生态涵养区、新型粮食安全保障区、绿色农业示范区、农村创业创新区等,建设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种植基地、万亩优质大豆基地、万亩优质牧草基地、万亩优质蔬菜花卉基地,建设万头奶牛养殖基地、绿色食品业基地,促进梨林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一二三产融合程度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建成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试验区,力争梨林镇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建设任务

(一)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沁河、济河、蟒河生态湿地保护工程,打造“三河”生态涵养区。对沿河养殖污染开展专项整治,改善水环境;全面推进改水改厕,实施涝河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双替代”工作,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加快推进中心镇区提质,盘活现有存量土地,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和休闲观光带。开展生态镇、园林镇、文明镇、卫生镇创建活动,建设生态宜居小镇。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梨林镇

(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建设新型粮食安全保障区,建设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种植基地、万亩优质大豆基地、万亩优质牧草基地、万亩优质蔬菜花卉基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耕地质量提升,打造“生产+加工+科技+营销”一体化全产业链农业生产体系。发展生态循环观光农业,规划建设梨林伊利奶源基地,打造以共生养殖、果蔬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循环观光牧场;依托丰之源、绿茵种业等龙头企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观光休闲农业园区。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建设中原鞋城、六次产业园等项目;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养殖过程清洁化、粪污处理资源化、产品利用生态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梨林镇

(三)着力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新大地、富富康等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推动村级股份合作社实质运营,着力发展农业产业联合体。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住济源承担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机遇,在梨林镇北瑞村等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实践形式。三是推进村集体经济增收,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力争通过两至三年努力,消灭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空白村。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梨林镇

(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一是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发挥“一约四会”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模式。二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发挥“全国曲剧之乡”品牌效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家训、好家规”“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倡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建设平安乡村,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文明办、梨林镇

三、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持梨林镇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事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梨林镇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规划优先。支持梨林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引领镇村发展;将梨林镇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布局、重大项目纳入济源中长期规划。二是项目支持。对梨林镇围绕功能定位实施的重大项目在立项审批、上级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支持;涉农项目要优先向梨林镇倾斜;优先支持梨林镇项目建设用地,对复垦后的零散一般耕地,在调整基本农田规划时,集中在梨林镇范围内调整使用。三是财政金融支持。享受山区五镇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取消上解等财政扶持政策;对示范程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在财政扶持上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一定的扶持。

(三)完善督查考核。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及时对工作台账完成进行督导调研,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通报工作进展,落实议定事项。梨林镇每年要向示范区管委会书面报告一次推进情况。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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