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的渠道依法解决。对此,应当从内容和渠道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维护的权益,应当是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表达的诉求,应当是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制度明确规定的。没有规范依据或者超出规定的不合理诉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所指的合法权益。同时,表达的有关诉求是否能够得到满足,有关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制度作出处理,不得损害退役军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益。另一方面,退役军人维权应当选择合法的渠道,遵守相关的程序性规定。如果退役军人选择信访方式反映诉求的,也应当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依法理性进行信访,严守国家法律政策底线,切不可存在以闹获利的心态,打着退役军人维权旗号参与非法集访、散布反动言论或者错误虚假消息,甚至与境外势力勾连,肆意践踏党纪国法、破坏社会稳定,使有理变无理、合法变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