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以户籍地申领为主。确需在常住地申领优待证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外省户籍常住我省的退役军人及“三属”申领我省优待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须持有我省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2、在常住地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3、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需本人签署无违法乱纪犯罪承诺书,并配合提供政府部门函询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二)本人在申领地购买有住房的(含商业房产)
(三)我省户籍退役军人及“三属”在常住地(外省)申领优待证的,按常住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