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4)“三属”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5)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材料或证明;
(6)帮扶援助对象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等证明: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