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明白卡
01
政策类型
(一)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提高至4%-6%。
(三)保证金。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
(四)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五)合同融资。融资机构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抵押、担保。
02
服务对象
中小微企业
03
适用期限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其余政策为长期。
04
申报条件
参与即享
05
办理流程
相关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即可自动享受政策支持
06
咨询电话
示范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391-663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