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质量水平,2020年,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济管办〔2020〕37号),激发了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了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新的政策法规要求,为规范惠企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决策要求,坚持“聚焦重点领域、聚焦赋能创新、聚焦政策引领”原则,牵头起草修订《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以便进一步更加有效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四个部分、十条。分为质量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其他事项四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强质量支撑。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和济源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对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河南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单位,对获得河南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企业(AAA级、AA级、A级)的单位,分别给与奖励并予以细化。
(二)强化标准引领。对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对牵头制定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的团体标准单位,对承担并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与奖励并予以细化。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对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强企(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对获得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并备案的单位以及以专利、商标投保的单位,分别给与奖励并予以细化。
(四)其他事项。对政策实施部门和期限等事项予以明确。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标准河南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厅文〔2022〕36号)
5.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
6.《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7〕63号)
四、政策起止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解读机关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政策咨询
0391-661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