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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示范区建设全域中试大平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5-06-03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引导域外人才、项目和济源相关平台、企业中试对接,吸引更多科研团队和优质科技成果来济验证,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应用,根据示范区管委会要求,市科学院牵头起草了《济源示范区建设全域中试大平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支持运行体系建设。主要是建设线上平台,以零门槛、开放式为原则,将具有中试条件的企业纳入线上平台,发布中试服务清单,吸引研发团队来济合作。相关建设、运营工作由市科学院负责。

(二)鼓励引育优质项目。主要是对通过大平台来济进行中试的研发团队,符合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市科学院组织认定,并报请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按照团队投入资金20%、最高50万元给予课题研发经费。对于示范区发展急需的中试项目,进行一事一议。

(三)支持项目就地转化。主要是对通过大平台促成中试成果在济转化形成的企业,不低于500万元(不包含土地)固定资产投资的,参照示范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扶持政策,按照设备投入的5%给予扶持。

(四)加强产业基金引导。主要是鼓励各类基金以及国有平台公司对中试成果转化项目投资,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按不低于项目投资30%的金额进行直投。

(五)提供外来人才服务。主要是对通过大平台拟来济开展中试的研发团队,确定合作后,由市科学院协助进行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并提供临时办公场所、交通、生活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

(六)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主要是建立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市科学院具体负责,各部门以及国有平台公司、相关属地协同联动的机制。对于引育的优质项目和就地转化的项目,示范区按照“择优择先”方式予以支持。

(七)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主要是对于在大平台建设中,造成风险和股权投资损失的人员,符合规定、勤勉尽责且未谋取非法利益的,依规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三、政策起止时间

本政策自2025年5月27日起实施,执行有效期3年,每年根据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优化。

四、解读机关

济源市科学院

五、政策咨询通道

0391-683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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