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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洛阳都市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时间:2021-12-30

日前,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洛阳都市圈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服务支撑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7月31日,河南省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38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35号和豫政办〔2021〕38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示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跨省通办”工作协调会,对各单位开展“跨省通办”工作进行摸底,听取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根据省统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跨省通办”,并持续优化示范区已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进“洛阳都市圈通办”,探索实施与山西运城、长治等邻边地区之间点对点“跨省通办”。2021年之后,根据省统一部署,示范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豫通办”工作全面开展,服务更加成熟、精准,有效支撑洛济融合发展和跨省业务协同办理,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全国“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全省“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主动对接省直厅局全面落实全国“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河南省“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

(二)规范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根据河南省“跨省通办”“全豫通办”业务规则标准和“三级三十二同”要求,规范济源通办业务规则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操作规程。

(三)优化通办业务模式。通过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探索“多地联办”、推动“自助通办”,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洛阳都市圈通办”业务模式。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对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的认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电子文件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探索推进点对点通办。聚焦济源外出人员旅居养老、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服务需求,与山西长治、运城等邻边地区对接,探索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

(五)加快“洛阳都市圈通办”。巩固“全豫通办”改革成果,完善异地收件、业务流转、问题处理、远程协助等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机制,加快推进“洛阳都市圈”通办事项落实落地,分批将“跨省通办”事项纳入“洛阳都市圈通办”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在市民之家及分厅设置“四合一”通办窗口,配备专门设备和专职人员,提升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关部门将通办业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二)强化通办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梳理数据共享需求,及时、准确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交换数据服务,确保数据规范、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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