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济源市人民政府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林区及其边缘一百米范围内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二、凡进入林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烧田埂草、烧荒、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生火取暖、燃放孔明灯、上坟烧纸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三)严禁在林区使用枪械、电击等狩猎,放火驱兽;
(四)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乘车时禁止向外扔烟头等火种;
(五)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计划烧除、爆破、电焊等野外涉火活动。
三、各镇、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立森林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应进行防火登记、检查,开展针对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四、林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产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林业部门报告。
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火源,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情。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