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和第19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的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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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9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豫环督察整改〔2021〕1号)中,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整改任务第6项:部分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巨量积存、处理不力,渗漏风险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足,导致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过100万吨。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约20座渗滤液实际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渗滤液积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对示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核查,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
(二)加大财力投入,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大幅消减渗滤液存量。
(三)加强雨污分流,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措施,降低渗滤液产生量。
(四)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由填埋处理为主转变为焚烧处理为主。
(五)加强监测,组织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地下水、土壤等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污染问题。渗滤液处理站已与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联网,杜绝监测项目数据超标。
(六)通过日常暗访抽查、专家检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对违规处置、偷排漏排等情况,严格依法处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济源示范区坚决扛牢责任,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垃圾填埋场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结合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情况,制定了渗滤液处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并依据第三方出具的《济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量及处理现状调查报告》,加快渗滤液处理进度,实现了渗滤液调节池存量下降至50%以下、对坝下渗滤液存量消纳70%以上的消纳任务。
(二)加大财力投入,大力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我区通过租赁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和新建渗滤液处理站的方式,有效提升现有渗滤液处理能力,合力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量消纳。
(三)加强雨污分流工作。一是渗滤液调节池已增加浮盖,大大降低雨水混入渗滤液的风险;二是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生态封场,场区周边已建成完善的截洪沟和导排系统,较好实现雨污分流。
(四)我区自垃圾焚烧发电厂2019年9月底投产使用以来,生活垃圾不再填埋,全部转为焚烧处理,同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生态封场工作。
(五)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工作。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场区的废气、地下水、土壤等指标进行监测,未出现监测项目超标现象。
(六)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未发现违规处置、偷排漏排等情况。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济源示范区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渗滤液消纳力度,持续开展好环境监测,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2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9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9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豫环督察整改〔2021〕1号)中,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整改任务第19项: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55座填埋场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
二、整改措施
(一)济源示范区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由济源霖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区的5个街道办事处和11个镇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结合实际,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周边未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洛阳市吉利区协同处置垃圾焚烧。
(二)济源示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全面完成封场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特许经营企业共接收、处理全区生活垃圾186462.61吨,平均每天入厂垃圾量511吨;2022年度,共接收全区生活垃圾192481.96吨,平均每天入厂垃圾量528吨。
2021—2022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体平均负荷不低于80%,济源不存在焚烧处理“吃不饱”问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济源示范区将持续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高效规范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