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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31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24〕1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时间: 2024-08-23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20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广应用纯电动机车,大幅削减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示范带动,城区先行”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提升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和老旧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为重点,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协同防控相结合,抓先行、树标杆,着力削减移动源污染排放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清洁运输作业方式,为全面建设美丽济源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600辆以上新能源车投入运行,火电、钢铁、有色、煤炭、焦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2024年年底前,1500辆新能源车投入运行,城市建成区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牵引车)和市政环卫用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三、重点纯电动化项目

(一)实施济源示范区纯电动运输服务示范项目。依托国有资本优势,投资采购纯电动车重型货车600余辆,建立网络货运纯电动化服务平台,为重点行业企业运输提供纯电动不加价运输服务,支持济源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车机结构调整,实现内部转运和外部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二)实施城市环卫工程车辆纯电动化更新项目。由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实施,依托国家、省推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对现有100辆城市环卫工程车更新为纯电动车。同时,更新替代自卸、搅拌车100辆。

(三)推进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落实纯电动化更新。学习借鉴唐山市重型货车纯电动应用经验,发挥金马能源氢能车运输的示范效应,对火电、钢铁、有色、煤炭、焦化、水泥等不能实施铁路运输的大宗物料实施新能源运输,依托国家、省推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积极倡导支持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和河南济源煤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采购700辆纯电动车对济源区域的大宗物料运输和内部盘运全部纯电动化,对焦炭、煤炭等运输借助山西氢能优势,通过新能源运输绿色通道、运价调控等措施实现新能源化。

四、纯电动推广政策及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方案,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机车推广纳入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实施方案,落实“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牵引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车”工作要求。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和物流园区推广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零排放货运车队。

(二)为新能源货车应用提供宽松、便利环境。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城市建成区重型柴油禁行和移动源白名单制度。按照2025年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新能源要求,分步压缩和限制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强化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监管,运用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系统,对入市入企高排放车辆实施精准管控。火电、钢铁、有色、煤炭、焦化、水泥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制定企业纯电动电动重卡便捷通行、装卸和运价调控等具体政策,设置新能源车辆业务办理便利公告,增设绿色专用通道,提高新能源电动重卡通行效率和运输效益。

(三)加强燃油燃气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制度。每月倒查路检路查、入户监测和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车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检验过程数据异常的检测线和机构,重点核查分析仪和工控机之间是否桥接硬件作弊设备或安装作弊软件。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造假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

(四)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重点就主要物流通道和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施工工地、铁路货场等车辆集中使用场所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执法检查,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严格查验车辆排放控制装置和OBD远程在线设施运行情况,规范化开展排气检测;针对国六燃气货车,重点核查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完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倒查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

五、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政策

新能源机车应用前景广阔,受技术、规模条件等因素影响,当前还存在价格偏高、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拟对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的用户进行资金奖补,加快促进移动源新能源化进程,实现“十四五”工作目标。

(一)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运输服务示范项目。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申报,通过专项债等方式融资采购600余辆纯电动车,每台车预计按75万元计,总投资约45000万元。

(二)对城市环卫工程车辆、商砼车和渣土运输纯电动化更新项目进行金融支持。运用国家、省推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为实施主体在用车辆纯电动更新进行补贴,按实际数量替代40%以上,约需200台车,每台车预计按75万元计,总投资约15000万元。

(三)对钢铁、有色、焦化、水泥、煤炭等重点行业纯电动车更新进行奖补和金融支持。运用国家、省推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为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和河南济源煤业有限公司等实施主体在用车辆纯电动更新进行奖补,按实际数量替代80%以上,约需700台车,每台车预计按75万元计,总投资约52500万元。

综上,融资部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企业和信贷部门对接实施。纯电动重柴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省、市级两级财政原则按1:1配套,奖补按总投资的10%。按2024年底前完成更新1500辆(台)计算,约需省级和本级奖补资金各5600万元。

为鼓励相关单位早日采购使用,上述项目均采取按购车入户时间递减奖补,先购先奖,先购多奖,省级拨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奖完为止。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张宏义任组长,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王笑非任副组长的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包括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商务局、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局,由赵中兴、杨峰两位同志共同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密切保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全面落实纯电动化推广应用的各项工作任务。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工作完成后,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金融支持。建立适应纯电动重卡行业特点和市场消费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融资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制定针对纯电动重卡购车群体的专项政策,对使用纯电动重卡提供运输服务的物流运输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支持。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谋划纯电动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替代和加氢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纯电动服务示范项目予以奖补,带动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四)夯实纯电动应用基础。发展改革和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持续完善纯电动车充换电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充电桩和加氢站的建设,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和加氢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纯电动车充换电、加氢及出行需求,力争城市建成区公共充电、加氢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基本形成便捷高效的充电加氢网络。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资源,围绕纯电动货车推广应用政策、经济和环保效益双赢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基本知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社会形成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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