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9

一、起草背景

现代物流业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纽带,是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为加大对物流业发展关键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增效能、上台阶、抢高地,发改统计局在充分理解和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22〕2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示范区实际,参考省内其他地市做法,牵头制定了《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三部分、十四条措施。

第一部分,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针对区域物流枢纽等公共性、基础性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先安排政府专项债等支持,并提出土地保障措施。对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为物流企业提供土地。对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第二部分,加强物流市场主体培育。对新晋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按5A级10万元、4A级5万元、3A级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对新晋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物流“豫军”企业,考评达标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招引全国物流50强企业进行支持,并在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对物流企业政策力度。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部分,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高层次物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纳入示范区招才引智活动。鼓励本地大中专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增设冷链、快递、电商等物流相关专业,增强校企合作,设立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物流,加快培育一批智慧物流园区,建设一批协同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停车便利政策,结合公共停车场实际,确定停车时段和时间,在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给予新能源配送车辆停车费用优惠。

三、解读机关及政策解读人

解读机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解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391-66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