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外经〔2024〕5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现将示范区2023年度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开发区,各镇办组织本辖区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报示范区商务局。
二、各开发区、各镇办以及各相关企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前将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资金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科。
联系人:张锦
联系电话:6633970
2024年8月1日
附件 1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统一为 A4 纸打印,所有材料都要盖公章,包括封面和目录页,最后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材料装订必要按照《省通知》附件19项目资金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其中,企业基本资料单独装订成册,项目资料要分项目单独装订(详见《省通知》);
三、第二页设置目录页,目录包含序号、材料名称、此项材料的起始页码;
四、材料顺序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执行;
五、提供的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
六、申报材料中所有涉及英文的需翻译成中文,中英文对照或者中文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