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外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内外资不合理 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商办资函〔2023〕496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现面向济源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征集有关不合理差别待遇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示范区商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反映相关问题,我们将及时与示范区管委会、河南省商务厅对接沟通,推动后续清理工作。
邮箱:dyc3860@126.com
地址:第二行政区9113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