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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家电销售商家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函〔2024〕33号)要求,确保济源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者。

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换新范围

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二)交旧范围

交售的旧家电应是以上8类家电产品的旧家电。

二、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济源示范区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家电销售商家

1.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2.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4.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5.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1.回收的旧家电应是以上8类家电产品。

2.具有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网点、仓储场地、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同时具备上门回收服务、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具体征集条件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

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筛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商家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并于8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征集结果汇总表(附件)报送至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在征集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

(2)如有意向参加的商家和企业,请与各镇办经济办联系。

(3)征集表格及推荐表由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负责报送。

联系人:耿红玲

电  话:0391-6633941  15203901529

邮  箱:nmk6196@126.com

附件:1.济源示范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推荐表

2.济源示范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推荐表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