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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15

备案办理流程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提交备案申请,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基本流程为:

1企业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进行用户登陆,首次使用的企业先选择“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后登陆。

登陆后依次选择“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按照界面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电子版上传附件,最后点“申报”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济源营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

办理指南2021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3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什么是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临时备案

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

1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

4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

5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备案提交的申请材料

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备案办理流程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提交备案申请,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基本流程为:

1企业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进行用户登陆,首次使用的企业先选择“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后登陆。

登陆后依次选择“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按照界面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电子版上传附件,最后点“申报”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2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

3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申请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

备案有效期

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

哪些情况需要变更备案信息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哪些情况需要注销备案

1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失效的。

4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

5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应当依法注销。

罚则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海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1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的。

2向海关提交的备案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拒不配合海关监督和实地检查的。

重要提醒

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办结海关有关手续。

报关单位在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时,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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