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2019年目标完成情况,引导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现就2019年目标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目标自查工作
对照考核体系的“基础工作”、“扣分项”“重大专项”等考核指标,各单位要根据考核责任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逐项开展自查,认真进行盘点,查漏补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积极报送单位亮点工作
三、按时申报表彰奖励加分项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济办文[2018]48号文件标准,初步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加分项目,于1月15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附原始依据、依据复印件)送督查局目标办。(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dcjmbb@163.com)
示范区督查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