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8〕1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8〕30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共同对各单位提出调换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询了主要提议代表、委员意见,对部分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明确或指定,现进行再次交办(详见附件1、2)。再次交办的建议提案,原则上不得更改。希望各承办单位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严格时限要求,做好办复工作,确保今年办理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