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2018年度我市亮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度亮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亮点工作的含义
亮点工作指的是代表济源的形象、济源的名片、济源的希望、济源对全国贡献的工作,至少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中的三个;
一是同行认可,至少在全省、全国是首创的、领先的或是最好的;
二是上级认可,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厅局领导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社会认可,工作成效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过报道;
四是外地曾到到我市学习取经。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出符合要求的亮点工作,认真规范填写《2018年度亮点工作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市督查部门目标办(第一行政区6号楼506房间,电话:6633898,电子邮箱:dcjmbb@163.com)。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