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济防安〔2020〕9号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卫健委、示范区各医疗机构:
2月3日、4日,广西南宁、我省南阳相继发生了医院火灾,两起火灾均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引起了人们的恐慌。虽然两所医院为非疫情处置医院,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国卫办发〔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面无正文)
2020年2月6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
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