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全市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2日
全市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
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风险,以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近三年努力,基本形成各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行业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有力、责任链条明晰、制度标准完善、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手段智能、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实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火灾总量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1.完善责任体系。各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同时,逐一明晰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逐级、逐岗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2.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党政和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将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单位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值守备勤、消防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风险研判和新业态发展,适时对制度内容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
3.完善标准体系。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交通、商务、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消防技术标准。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和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4.完善治理体系。要定期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指导行业系统内单位分级分类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定期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和隐患辨识,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新业态、新材料产生的消防隐患,紧盯火灾高危场所和岗位,加强隐患动态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可防可控。
5.完善督导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警示通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二)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
1.提升领导决策管理能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和专兼职消防工作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严格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提高消防工作决策指挥和管理水平。
2.提升员工消防素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职责等纳入本行业系统业务培训内容。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通过专家学者讲座、典型事例剖析等方式,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消防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在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3.提升行业监管科技水平。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积极应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建设覆盖整个行业系统的可视化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本行业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各项数据自动采集、险情故障即时报警、隐患问题一键调取、消防管理远程可视、消防安全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交通、商务、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4.提升灭火救援能力。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要熟悉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况,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强化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冲得上、灭得下。
5.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要将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所需各项费用列入部门年初工作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把消防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提升消防工作综合保障水平,保证人员消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更新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微型消防站运行等各项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2020年8月底前,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科室和主责人员,明晰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措施等,制定运行机制,划拨工作经费,建立行业系统内单位工作台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打造试点单位。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交通、商务、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选择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2-3个行业系统内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试点,精心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2020年9月10日前,确定试点单位。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单位打造工作。市消防救援支(大)队要积极配合,加强对试点单位打造工作的业务指导,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帮助。
(三)试点经验推广。2021年上半年,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在重点行业部门选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召开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向全市推广标准化管理经验。
(四)全面推进实施。2021年底前,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组织至少50%的行业系统内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管理工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提请市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是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主责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高标准抓好落实。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分类有序推进。消防救援支(大)队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配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通过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通过打造试点,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固化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以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统计报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区二号楼2227房间,联系人:王志恒,电话:0391—6837656)。
附件:行业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统计表
附 件
_______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统计表
单 位 | 单位主管领导及职务 | 责任处室 负责人 | 具体负责人 及电话 | 制定消防安全 标准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情况 | 召开会议 安排部署情况 | 是否 选择试点 | 试点单位 名称及位置 | 计划完成 试点单位 打造时间 |
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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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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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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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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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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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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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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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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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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