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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复终〔2022〕第32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1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2022〕第32

申请人公司。    

被申请人: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申请人某公司因不服被申请人济源市财政金融局作出的济财金采投〔2022XX号投诉处理决定书的第2项、第3项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8月2日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8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申请人自愿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