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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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1-05

2022年,我局在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部署,全面推进济源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保证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大力弘扬和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自抓,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形成了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推进势头。同时对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指定由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为有效推动普法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济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局属各单位签订《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了普法工作台账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普法资料整理收集及台账管理工作。全面做到普法工作开展“四有四落实”,即“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和“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情况

(一)抓好内部普法教育工作

局党组建立健全了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确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将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体职工日常工作。重点对《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为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局党组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明确职责,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同时为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的应知应会考试。2022年度我局组织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主题活动2次,共计300余人次参加,活动取得了理想效果。

(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2022年,我局合理安排了法治宣传经费预算,为各项宣传活动经费提供了保障。做好了宣传计划和各项宣传活动方案,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重点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和12336投诉网络平台及其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在局机关及各分局门前悬挂主题鲜明的宣传标语;二是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倡导群众要保护自然资源,树立耕地保护意识,提高群众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认真回答群众的咨询事项20余项,发放宣传彩页300余份。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结合本局工作特点以及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在文明城市创建路段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散发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页等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参与宣传活动10人,发放宣传彩页500份,法律手册200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工作

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讲座机关行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讲座机关行活动。邀请市普法宣讲团成员,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郑祥峰律师对全局业务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解读,从行政处罚的种类、规范行政处罚设定、实际执法过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教育,着力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全部合格,并对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将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一一对照审核。

(四)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权责事项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局积极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调整程序、及时公开公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的刚性约束力,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实施。二是深入学习权责清单制度等相关文件,熟悉掌握上级有关政策,同时,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权责清单修改的意见建议。三是按照“科学、简洁、易懂”的原则,加强与省厅和其他兄弟单位权责清单的比对,做到权责事项归类合理清晰、名称统一标准、依据准确有效、责任事项清晰、要素完整规范、实施层级明确,让清单更加实用、便民。四是建立调整台账,做到有据可循。通过台账的方式将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规范记录,列明调整事项、具体日期、责任单位、文件依据等,确保权责事项调整情况全程可追溯、可核查。2022年共调整权责清单两次,承接省委、省政府下放职权三项及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不含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农村村民住宅涉及的农转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五)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今年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2起,其中代政府1起;行政复议案件5次,其中代政府1起,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土地确权、行政侵权、行政不作为等事项。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按照我局《行政诉讼、复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应诉及旁听工作,全年共组织局领导出庭应诉16余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案件旁听3次。

(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

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并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方式和方法。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向全局通报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并督促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成果。

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了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法律顾问职责和权利等事项, 聘请济源市剑锋律师事务所陈世涛、姚劲松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指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讲座。

(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2022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法规、政策;重点公开部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行政处罚事项处罚结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年度目录及文本;以及业务办理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及时将重大公建、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项目以及重要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初步实现规划成果与市民的良性互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健全了网站公示、报刊公示、工程现场公示等操作举措,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广泛征询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切实增强了规划的透明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政策制定水平。目前,我局研究和解决自然资源管理中深层次问题的能力不足,不能有效针对基层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出台政策予以指导。对此,我局将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形势,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框架进行统筹研究,实行项目储备,同时,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二)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责的清理结果,进一步细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查漏补缺、从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职权的行使,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干部法律意识。结合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等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结合各种宣传活动的成果,让群众充分了解自然资源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宣传“八五”普法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及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继续狠抓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本系统干部轮岗、定期讲座及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提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三)增强普法工作效果。改进创新普法工作观念和工作方式,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法制宣教工作规范化。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