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网络检索指标
工作动态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专题内容由司法局发布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重置
声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大鼠标
光标
显示屏
帮助
固定
快捷方式
读屏专用
退出
导航区
(
0
)
ALT+1
视窗区
(
0
)
ALT+2
交互区
(
0
)
ALT+3
服务区
(
0
)
ALT+4
列表区
(
0
)
ALT+5
正文区
(
0
)
ALT+6
语音
帮助
显示屏
老人服务
退出
请按F11切换全屏模式
提示: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
请注意,该操作链接到其他网站
该网站无法启动无障碍工具条!
当前访问页面超出辅助工具操作范围
无障碍辅助工具无法正常工作!
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
网络检索指标
>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19
附件:
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