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认真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济法政〔2021〕2号)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形象,奋力开创医保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项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政一把手为法治医保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了《2021年度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度医疗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保证每一名执法人员主体合法、持证上岗,并根据人员调动和退休情况及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021年度以来,共组织新调入公务员执法证培训、《行政处罚法》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和法治教育网线上法治培训4次。二是制定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清单。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8项法律制度》等,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涉及民法典、“放管服”改革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明确了11项权责事项的设定依据、职责类别、监督渠道等。二是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设计制定“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精减办事材料。三是强化医保大厅“不见面”服务能力,增设一条咨询热线,配专职工作人员3名,拓展电话、邮箱等非现场办理渠道。四是完善镇级医保服务站建设,实现了机构标识、窗口设置、信息系统“三统一”,做到职能职责、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三规范”,设置“工作记录簿、意见建议簿、信访办理簿、咨询登记簿、服务评价簿”五簿,建好“困难群众档案、退休职工档案、退役伤残军人档案、门诊慢性病档案、两病病人档案”五档案,做到周到服务、精准服务,努力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是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二是将行政指导融入医保各个业务环节,2021年度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共发放监管意见书141份,收回整改报告141份。三是在开展行政执法前向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公示现场检查常见的89项违规问题,全年收回自查自纠清单283份。
(五)稳步推进“互联网+”审核,坚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济源市医疗服务监控及数据挖掘系统监控制度》,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进行逐笔审核,对发现的违规线索现场查看,2021年查处医保违规费用共52.8万元,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违规情况逐年减少。持续依法依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发现184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违约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现象,追回医保基金23.43万元。
(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制约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完成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建立《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制度》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医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三是选聘16名义务监督员参与医保社会监管,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医保政策、工作安排、领导动态、规范性文件、财务预决算情况等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公开申请办理渠道、收费标准等,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保障合理合法诉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稳妥做好信访工作,建立重要敏感时期信访值班制度,做好重要会议、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回复12345投诉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述法制度,加强医保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制定《2021年度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在法治教育网上开展法律培训,邀请省医保局、示范区司法局领导现场授课,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广大职工尊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三是结合打击欺诈骗保月活动、“送法进社区”、“文明创建 法治同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20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宣传折页3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820余人次。四是在《济源晨报》发布医疗保障法律政策解读7篇,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最新政策规定。五是在医保办事服务大厅设置LED大屏、安置自助服务终端、摆放展板、印彩、设置咨询台,为前来办事群众等第一时间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导、法制讲解,做到宣传进社区、手段全覆盖、咨询有回应。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需要加大力度,随着医保各项法规的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理念、手段、执法事项清单和相关制度需要动态调整完善,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二是基金监管力量不足,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缺乏行政执法人员,不能胜任繁重的基金监管工作任务。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足,执法案卷少。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大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医保队伍法律素质。组织学法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及时学习新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意识。
(二)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行为,持续探索创新,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将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实践,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和丰富执法案卷。
(三)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同时配合国家、省医保局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整改落实。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