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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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2-31

2022年来,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济源示范区司法行政会议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济源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未出现重大决策错误、重大案事件、重大经济损失和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措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动防控措施既有力有效又于法有据,全面提高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并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共清理、建议清理文件8件;梳理权责清单,调整事项33项(其中要素调整24项;事项取消9项)。二是结合省、示范区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工作,未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

(三)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济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协调配合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按照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和行政应诉答辩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2022年卫健委行政应诉案件1起,胜诉。

(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全市20余家医疗机构法治工作机制,完善法制科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制,并根据医院规模和工作量配备了法律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各医疗机构持续坚持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新进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集中学习《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订)》、《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切实提高了医疗机构依法处理各类事物、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好办”“易办”“快办”,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一是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工作流程,深入开展便民活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二是优化准入服务,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流程活动,落实网络核验、信息共享机制;将备案、变更、证件补发等7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设定为即办事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结,提高办事效率。2022年以来,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件、规范医疗机构名称5件、核准增加诊疗科目24件、当场办理医师注册687件、护士注册974件、全科医师执业注册15件,助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二)强化服务意识。一是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通过电子认证、数据共享、“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推动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可办;二是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三是持续推进“三减一优”活动,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按照“两个清单”要求,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将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医疗广告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四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定了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进标准化审批。一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办理要素模板化,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础要素65项,编制高频事项办事指南37项;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信息管理,提高网上办理能力,2022年以来共补充完善医疗机构信用代码信息120余件,对标“一网通办”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书数据共享,实现医疗机构信息在“豫事办”查询,实现医疗广告审查全程网上办理。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案件重大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等,共审核案件32起,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2件,受理听证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起,受理行政诉讼0件。同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将所有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济源市“双公示”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公开,截止目前,已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980条。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7月份陆续组织开展了2022年法律知识比武,模拟执法比赛和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工作,其中模拟执法比赛荣获全市优秀组织奖。

(三)认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组织精干执法人员200人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行动30次,对“钉子户”“难缠户”采取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方式给予重点打击,先后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2次,形成合力攻坚之势。二是组织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建议书要求,开展为期2个月的消毒产品专项检查,完成735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共抽查诊所、大药房、母婴用品店等单位100余家,在一家母婴用品店排查出问题消毒产品1种(秦朗宝宝抑菌膏),已责令经营商立即下架。三是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在疫情防控中主力军的作用。监督机构深入示范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等开展督导检查,共检查单位40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0余份,停业整改门店90余户。四是开展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济源目前共有各类学校(含教学点)138个,本年度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纳入检查范围。2022年共检查学校5所。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市区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1家二次供水单位及19家现制现售水单位100余个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现场进行了卫生检查。

四、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发展阶段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普法阵地作用。

(二)持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人员学法用法,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引导医疗机构树立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医疗机构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三)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在全系统开展“法护万家”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的防骗识骗知识、典型案例,宣传“帮信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二是安排布置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世界卫生日、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法制宣传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各医院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展板等多种宣传手段,把民法典知识推送到群众身边,将民法典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四是8月27日在北海小区集中开展文明创建法治同行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推送到群众身边。五是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平安卫健系统。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答题活动,通过答题增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和基本常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六是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服务窗口等载体,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地传播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总体来看,示范区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亟需突破。《民法典》特别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提出了更全面、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但目前,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不重视法治建设的问题,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医院没有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有些医疗机构对法治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把法治工作等同于医患纠纷处理,没有充分发挥法治部门在决策、管理、对外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表现在法治宣传教育需要创新。普法多局限于传统的方式、方法,利用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型媒体不够,采用以案说法、现场模拟、案件旁听等方式不多,宣传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下一步,济源示范区卫健委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持续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担当作为,狠抓任务落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健康济源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