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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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一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示范区民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主动服务,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对照《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安排的通知》,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民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定《2022年示范区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研讨。参加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长和业务(执法)骨干、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百场万人”法治讲座,邀请市委党校讲师王蕊同志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开展民政法治微课堂活动,组织开展“民政法治微课堂”活动,由部分科室业务骨干登台授课,解读政策法规、讲解业务知识、分享办案经验、解答疑难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重视法治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人才培养。2022年新增3名执法人员,目前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6名。

(二)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示范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示范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一2025年)》,对法治济源建设、济源法治社会建设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二是编制民政局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定了《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及时灵活实施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三是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收养登记、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等事项的办理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实现“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达到了“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四是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制定《济源示范区民政局2022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并公开权责清单内容。对承担的行政职责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进行分类,并对权责内容、职权类别、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责任事项、责任科室、监督方式以及救济途径等事项进行公开。及时公示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和执法区域。二是及时公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93件)和行政给付(居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敬老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发放名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章、政策规定和已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2022年共梳理民政局主办的管委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有2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共梳理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失效3件。

(五)规范权力监督制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理念,依法履行民政工作职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实施情况开展审计、评估;按时完成人大提案、政协议案,来信来访办结率和息访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较高;改进执法方式和手段,在社会组织年检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等活动中,以问题告诫、整改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严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示范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对照普法清单,明确宣传重点,全力开展普法学法活动。

三、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执法有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职权有9大类,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给付1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7项、无行政收费事项。2022年以来共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案件73件、行政确认4598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2745对,离婚登记765对,补领结婚登记989对,补发离婚登记99个),行政给付482653人次、未办理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件。

(二)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一是积极推动落实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专项行动工作,整改、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9家,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公示收费情况21家,整治违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3个,有力提升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结合清廉社会组创建工作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购买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对20家重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重点对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内部治度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隐患,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三)开展殡葬乱象整治。加强巡查检查,工作人员反复对一环内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坟头的及时反馈交办,有效了控制了殡葬乱象的蔓延。开展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联合抽查,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疫情防控、防汛救灾,食品卫生、住房、燃气安全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实现全覆盖,消除安全隐患。

四、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能力运用仍需深化,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还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常态化执法事项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部门执法科室执法人员不足。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建设规定举措落到实处。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深入推进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和抽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放管接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放得准、管得好。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会议学法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政领域的重大法律法规,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和战略思维,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带头守法用法。

(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利用干部大会、业务培训和法治专题培训等,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集中学习执法业务知识、交流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执法水平整体提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

(四)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完善普法责任制,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普法资源,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普法效果。



示范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