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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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20

2022年以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矢志追求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在济源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农业农村局积极开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制度。

1.完善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或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举行听证会,复杂问题请专家论证,同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任济源涛声律师事务所葛清林律师为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每年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设置律师顾问专项资金保证。顾问律师在信访和环保督导案件中都发会了建设性作用。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工作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宣传、讲座活动。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学习,制定专门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参与《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学习测试。

4.规范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澳华牧业有限公司诉济源市政府合同纠纷案,现场开庭三次和网上开庭审理一次,商军旗副局长四次均参加庭审。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准备相关诉讼材料,收到判决后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履行生效判决。

(二)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1.着力推进服务性执法。第一,建立“一对一”量化服务对监管对象采取“风险分级、量化服务”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指导。执法人员每月对监管对象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已开展日常检查指导1786次,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25份,行政指导案卷7卷。第二,实行违法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近年来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共梳理违法风险点12大项25小项,通过问题导向,制定61项防控措施。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先后发放宣传小册子500余份,现场面对面讲解等方式,有效防范了轻微违法行为发生。第三,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研究制定《济源市农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梳理出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20项,明确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条件、法律依据和实施主体,并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第一,完善公开公示制度。事前,将职责内权责清单事项在济源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共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389项;事中,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公示,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11人;事后,对行政处罚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60部、无人机2架等必要的执法设备,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高效化、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建设。第三,强化法制审核。实行法制提前介入,并将核查、立案、调查、告知和决定、归档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均纳入法制审核,由法规科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和案件办理指导工作,实现行政处罚有案必审,提高执法办案规范性。

3.开展执法练兵活动。第一,落实政治练兵,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化以案促改。围绕身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已开展3次以案促改活动,进一步警醒干部职工遵规守纪、防微杜渐。第二,聚焦专业练兵,坚持“考学练干”。“考”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组织执法人员测试,“学”即明确各执法领域带头人,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练”即将模拟执法办案作为日常练兵的手段,“干”即借助各项执法活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第三,开展军训练兵,制定军训练兵方案并开展全员军训练兵。2022年6月10日至6月21日,分四批次共计160余人,到济源市峪见·耕读户外教育营地开展全员军训练兵活动。第四,长期保持“双零”,截至目前农业农村局已保持六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参与竞技练兵,积极参与各项争先创优活动。2022年6月2份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1月2份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全市首届职工技能竞赛中1人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10人被评为市技术能手。

4.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做好重点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2次,共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2人、检查对象207家,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7家,对不规范的企业整改或立案,常态化监管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农资打假、禁渔期等法律法规大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类宣传页、明白纸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条,张贴《禁渔期通告》800余份,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第二,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动物检疫、生猪屠宰、“中国渔政亮剑2022”黄河禁渔、农资打假、牛羊瘦肉精等各类专项整治,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第三,规范执法办案。2022年共立案案件56起(简易程序11起,移交1起,一般程序44起)。共没收违法所得20184元,罚款230526元,罚没款共计250710元。

(三)加强履行职责的制约监管。

1.贯彻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根据示范区的要求在全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更新《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根据规定时限和程序,对提交的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是否影响公平竞争进行审查,筛查出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合法性审查过程中筛查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律依据、起草背景、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备案资料。由专人负责审核并在系统中上传。积极配合示范区司法局和省厅对规范性文件的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到位。

3.坚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对现有职权逐项梳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2项、行政处罚事项328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强制事项13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职权事项5项。

(四)主动承担普法宣传任务。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2022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禁渔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大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类宣传页、明白纸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条,张贴《禁渔期通告》800余份,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连续在国家安全日、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养殖场户、农资经营场所、农业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进行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公共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利用局机关、农业综合楼、畜牧综合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专门的宣传版面,布置到工作场所显眼位置;利用各类会议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注重普法宣传平台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普法,利用农业农村局网站、济源三农微信公众号、农业农村微信工作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鼓励农村建设法治长廊、法治游园,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文明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利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去宣传,提高宣传实效性。利用评优评先宣传,充分发挥“法治示范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和“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中的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济源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行政处罚案件中告知相对人申述申辩时间应为3个工作日不是3日;行政执法案卷未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案规范》的要求装订;行政执法决定的对象填写错误。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需要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市两级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逐步加强,当前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少数工作人员不理解规范性文件管理政策,不配合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第二,对文件合法性审核不严格,出现内容违法现象;第三,拟定部门征求意见主体不符合广泛性、代表性要求。

三是执法监管存在不平衡。改革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承担的执法任务不再局限于某个行业,执法工作点多面广,但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监管等方面存在监管执法薄弱,有些领域案件办理少。执法的覆盖面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等方面的执法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普法活动效果有限。法律法规形式内容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一要强化培训教育。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用好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队伍培训教育。二要实行“以考促学”机制。实行“每月自学模拟考试、双月在线集中考试、每季度随机抽考”的培训考试机制,根据法律立改废情况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增加,快速建立新考试系统与题库,落实培训考试机制,切实提升人员能力。三要严格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常抓不懈。

(二)强化行政执法办案。在执法监管上,利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深化各项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执法办案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案件线索向上追溯到顶,向下追查到底,深挖深究,一查到底,不留隐患,扩大办案效果。严格依法办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以有效的制度运行规范执法办案,不断推进办案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办案质量。

(三)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印发济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对行政性文件和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所有文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方能继续运行。对审查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责任部门按要求程序和时限提供备案资料。以省市两级规范性文件监管和行政案卷评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反馈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

(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好广播、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作用,丰富和提高法治宣传的内容和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探索和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