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示范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财政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一是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了《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党领导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制定《济源示范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八五”普法、规范性文件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预算法治理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虚收空转、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发放等问题发生,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强化暂付款管理、纠正违规垫付资金,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认真落实国家、省和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强化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科技创新、灾后重建、“一卡通”等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2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收费基金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实时更新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和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对审查程序和措施进行调整、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政府采购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企纾困政策,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财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扎实开展“点对点”企业服务,及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财政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示范区统一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稳步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持续开展财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提升监管效能。确定2022年抽查事项共2项。完成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在检查对象名单库中随机抽取7个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按时间节点开展检查。探索“双随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的宣传,开展涉企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发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明白卡》,切实做到为企业纾困解难。四是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指导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配发标准、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财政管理制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三)抓重点环节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实效。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结合行政职权下放和我局工作实际,向编办申请拟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年审”等6项行政检查事项,并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二是完善依法决策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职能作用,针对扶持示范区交通运输业发展等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制度,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等刚性约束程序,保证制度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工作实际,对2022年4月30日之前由我局主办、牵头或单独制定的6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摸底,决定废止和失效5件,确保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三是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11月份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积极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练兵”,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理论知识测试、制作模拟执法微视频等,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执法理念。积极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出台《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实施方案》,通过实施行政指导,预防违法行为,巩固执法效果,有效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和违法当事人的法律遵从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财政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关于成立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继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减少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认真做好了执法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和新任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和交叉检查,针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簿弱环节,制定了《济源市财政金融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了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和政务公开。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持续开展财政内控建设,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济管财金[2022]56号),明确编报范围、编报方式、报送内容及时间、其他相关要求等;组织内控线上培训;加强对463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有问题单位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升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二是持续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推行财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大力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2022年我局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件,在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沟通,采取“上门送政策”等建议、协商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帮助各方增进互信,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加强案件应诉工作。针对济钢诉讼案件,总结分析涉法涉诉关键点,主动研究应诉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防控法律风险防线,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和配合审判活动,确保了案件处理合法有据。目前济钢的再审申请已被驳回。
(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法,同时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目前全年举办法治培训(讲座)2次。加大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示范区统一要求,积极动员执法人员参加了线上线下法治专题培训,并组织全员参加了测试。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三是认真做好财政普法工作。制定印发了《济源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时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按照示范区活动要求,结合财政实际,我局抓重点抓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前后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教育日、气象法规宣传月、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10次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防范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按照《济源示范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