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不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保障机制,夯实财政法治工作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
财政金融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对财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主动向局党组报告,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情况随时报告。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明确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本科室(部门)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召开12次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财政法治建设重要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化法治建设工作举措
一是注重考核评价,年初根据示范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办法和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对照指标体系,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准备考核资料,切实补齐短板,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工作,并取得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同时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各科室(部门)年度考核的共有目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完成对全局科室(部门)2020年度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推选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助推财政法治建设。
二是印发《2021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任务,持续完善财政法治体系,将法治建设同财政工作统筹结合,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制定《2020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对职工法治培训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学法时间、学法方式、学法内容,确保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常态化。
二、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一)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金融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承担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筹措安排资金,保障示范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各项防控政策落实。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两手抓”,在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的同时,加强库款调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立足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减税降费财政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方面政策规定,并不断加大在官网和媒体终端的宣传力度,将政府采购政策效果全面凸显放大。同时,根据济源实际,出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暂行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暂行管理办法》,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和法制审核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界定投诉行为,规范投诉处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投诉举报行为。
二是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济源实际,编制公布了《济源市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告知未列入清单的违法行为,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时,也可以不予处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及时纠错机会,进一步实现市场主体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印发《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任务台账》,逐项分解“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不折不扣按标准落实。一是及时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审慎确定“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证便民”;二是完成“豫事办”功能接入,将“济源市统发工资查询”功能接入豫事办济源分厅,使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不用每次都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就能实现工资明细查询,为统发工资人员日常使用提供便利;三是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对我局2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承诺压缩办结时限达到70%以上,同源发布线上线下办事指南,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标准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四)强化部门内部层级监督
持续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内控相关制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同时通过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和执行程序,在单位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中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对经济活动主要风险点的防范和管控,有效规范了经济活动,提高了各预算单位职能运行率和效果。2021年,指导完成了全区448家镇、街道和区直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汇总工作。
(五)依法依规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零基预算,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二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部分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标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规范文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三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联合税务、公安、检察等部门,监测税收风险点,根据征收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疑点问题,形成税收征管合力,同时完善非税收入费源库建设,逐单位逐项目对收费标准、征收对象进行分析测算对比,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进一步严格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预决算公开管理,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广度和深度,一是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通过编印市镇两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方案,统一全市范围内预算公开工作步调和部门预算公开文本模板,并将预决算公开纳入考核范围,形成有效监督。二是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明确预决算公开主体,实行“分口”负责制,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完整,同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预算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增强预算公开实效,通过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编制目录,不断提高预算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并实现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各部门门户网站等多平台同步公开,方便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建设法治财政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济区编〔2020〕21号),完成了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的编制、审核、印发工作,共梳理133项权责清单事项,印发《济源市财政金融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在财政金融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根据清单动态管理要求,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切实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
(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财政金融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针对重大财务支出管理、重大事项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班子会集体讨论,必要时听取法律顾问和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吸取民智,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和决策错误的行为。同时,按照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法规科长列席部门班子会议工作制度,由法规科长为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保障决策合法性。
(三)强化法律顾问风险防控作用
近年来,为把好局依法行政各项事务法治关口,我们不断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强化事前登记、事中跟踪、事后反馈,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予以落实。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在向管委会常务会议提交议题时,前置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初审程序,在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予以报送。2021年,局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事项108件(次),其中审查各类合同、协议69件,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23件,法律咨询等其他涉法事务16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作用,有效防范和减少了法律风险。
(四)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按照《济源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均经过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公开发布等五个环节,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时,还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切实避免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出台。同时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杜绝有件不备、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问题。年初以来,共按程序印发《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管财金〔2021〕65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均科学完整且及时公开,没有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适当要求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五)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按照示范区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三项专项清理。经梳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的5个,保留4个,废止1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8件,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政策措施1件,均公布决定废止。
(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省市部署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财政金融局把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示信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延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有效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持续做好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系统梳理我局在职人员编制和岗位情况,为符合条件的10名调入、轮岗工作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并做好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和新任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满足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八)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总结近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聚焦社会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问题和风险点,针对短板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梳理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21年修订)》,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印发宣传页、微信群公告、召集供应商代表座谈、主动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巩固提升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九)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财政金融局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总结分析涉法涉诉案件特点,建立防控法律风险防线,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质证辨明是非和加强与复议机关、法院的沟通等,确保案件处理合法有据。2021年,财政金融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申请人撤回复议1件,并严格执行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处理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过充分分析把握案件关键点、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力配合行政审判活动后,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了行政应诉工作。
(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财政金融局组织行政执法科室(部门)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承办科室及时整改,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四、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一)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金融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要求,结合财政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更新并公布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第五次更新)》,为落实普法责任奠定了基础,切实提高了财政普法的针对性。
(二)主动开展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影响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财政金融局组织局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主动贴近群众,积极开展了4次“普法进社区”、2次“普法进企业”和1次“普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非税收入征缴、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发放宣传彩页、普法纪念品1500余份,提供免费法律知识咨询和法律援助30余次。同时,财政金融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项法治宣传号召,主动多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继续加强法治培训
一是制定《财政金融局2021年度学法用法计划表》,明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学法1次,干部职工专题法治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并把具体学法内容报送人事部门和有关科室,安排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举办“百场万人”法治讲座2场,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三是安排局分管领导、法规科长、二级执法机构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度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通过网上听课、线上线下测试的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善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下步工作谋划
近年来,财政金融局始终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普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先后获得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示范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但财政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队伍有待加强,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变化不断加快,法律法规愈加完善,行政执法愈加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有效培训形成落差,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对象多体现为被动参与普法活动,宣传方式较为简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财政金融局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财政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求实创新,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强化法治培训,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济源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