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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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2022年,济源人社局在省人社厅、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贯彻落实《济源示范区人社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为抓手,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人社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建引领,典型带动

一是创建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制定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及时查漏补缺,聚焦固强补弱。按照法治人社创建条件和创建评估指标,细致梳理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同时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亮点工作,确保创建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工作取得实效。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入选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推荐名单。

二是成立法学研究会。在济源市法学会的指导下,成立济源市法学会法治人社法学研究会。围绕全市人社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需求,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专题调研、法治宣传等活动,为监督指导人社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研究通过了《2022年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2022年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2022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及普法宣传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各项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到具体科室、单位,作为年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印发《济源示范区(济源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内容,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报备要求,规范报备程序,2022年度共制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同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4次,济源示范区人社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7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知,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示范区人社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人社系统内部抽查、部门联合抽查,共抽取117家单位,对其企业参保、取得行政许可证书、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用工单位合法用工。目前抽查结果均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照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部门实际,建立ABCD四类风险分类对象库,组织23名执法人员对752家单位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实施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共抽取60家单位进行抽查,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展示济源示范区人社局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果经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典型案例宣传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参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编制8项行政指导事项,将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模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作用,主动走访企业,开展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办理劳动保障事务。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成立济源示范区人社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梳理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探索开展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工作,在开展2022年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活动中,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2年来开展行政调解案件17起,行政指导案件5起。

四是高效化解劳资纠纷。配齐建强协调员、仲裁员、监察员三支队伍,在全省率先引入“云上仲裁”庭审系统开展线上维权、推进要素式办案改革、开展工伤争议速调速裁,推行根治欠薪“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加快创建农民工“无欠薪”城市。2022年度,使用“云上仲裁”线上庭审35起,通过类案专办简案快办仲裁模式办理21起案件,办理互联网+调解案件105起,及时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济源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结案率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在全省排名前三位,根治欠薪工作受到省厅发函慰问表彰,并于2022年9月被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四)提升依法行政治理效能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备案、行政负责人出庭等制度,强化与法律顾问的有效衔接,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确保办案质量。2022年来我局共经办行政复议案件8起,维持4起,责令撤销重作1起,申请人撤回1起,2起待审结;行政应诉案件73起,其中一审案件43起,二审案件20起,再审10起,胜诉50起,败诉19起,待审结4起。行政负责人出庭52起。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课题,每季度安排党组成员集中学法。并通过百场万人法治讲座、宪法集中学习等活动,组织开展培训考试活动6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通过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岗位技能比武、行政执法能手评选、行政执法案卷评选等活动,完善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1名行政执法人员获评“2022年度河南省人社系统基层执法能手”。济源代表队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全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比赛中荣获三等奖。拍摄的第3期“仲裁员告诉您”微视频荣获济源示范区法律知识微课比赛二等奖。济源示范区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被济源示范区推选参加省司法厅案卷评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因工作调整,今年新增2名行政执法人员,现共有28名执法人员。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民法典进基层”、“农民工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先后到济源示范区龙潭社区、中建七局白银城项目部等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截止目前共发放政策宣传页 1000余份。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工伤预防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宣讲、发放宣传页等方式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网络宣传。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网、微、屏”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社法规政策,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今年通过各类平台共发布人社法规政策80余条。

二、“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22年度截至目前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78件。其中劳务派遣设立许可7家、注销2家、变更4家、延续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0家、变更23家、延续7家、注销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6家;企业特殊工时审批19家。所有案件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济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官网进行公示,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无投诉现象发生。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打造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示范区人社局大力开展“四减一优”行动,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进减时限,示范区人社局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48项,可网上办理事项246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19%,承诺时限相比法定时限压缩82.26%,135个事项实现“即办”;推进减材料,“硬减”申请材料30余份,“一证通办”事项54项。推进减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公示等特殊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涉及特殊环节事项28项,对83个关联事项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十个“一件事”打包办理;推进减跑动,所有承诺“最多跑一次”事项均严格执行,“跨省通办”事项30项,社会保险事项全部实现“全省通办”。推进“优服务”,人社服务大厅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开设重点群体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小马帮忙”志愿服务团队、“人社医保综合窗口”、“人才引进一站式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特色服务。

二是开展人社干部全员走流程活动。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示范区人社局成立“人社干部全员走流程”领导小组,以办事群众和经办人员两种身份,对高频业务、重点业务、群众投诉集中的业务开展“走流程”,“走流程”活动共查摆问题29个,已整改完毕29个;群众诉求16个,已解决8个,需省厅协调处理8个。

三是推进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示范区人社局印发《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纳入《济源示范区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涉及人社领域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的事项,由专人负责编制“一件事一次办”通用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对“一件事”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

四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行阳光晒权。按照济源编办放权赋能工作要求今年增加4项权责清单,目前示范区人社局共计有149项权责清单,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在政府网站及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对省委、省政府两次下放赋予县(市)的1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承接,并将实施情况报送济源编办。

五是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人社形象。印发《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示范区人社系统政务服务窗口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三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持续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新形象。

三、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全员行动优化环境

一是完善方案抓提升。对照《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结合人社局、组织部、住建局、工科委、财政金融局等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先后拟定报送了《举全市之力创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加强人才引进政策保障内容、《济源示范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济源示范区人才流动便利度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合并后的《济源示范区2022年攻坚台账》)、《“亲清政策”平台涉及事项梳理台账》及《济源示范区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复制推广事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健全机制抓推进。出台《示范区人社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方案》、《示范区人社局承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情况及分担情况表》,从不同方面加强与示范区营商办沟通、做好配合指标所需资料报送,并创新优化指标举措,从第一季度提前常态化开展每月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大事记、信息宣传报道、专项活动材料等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进度、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年度省评填报“再回头”找资料的急难问题,为做好指标填报打好提前量。

(二)突出改革攻坚,奋力创亮点争一流

一是对标先进抓创新。按照示范区营商办打造营商环境创新工作亮点、总结典型案例工作要求,组织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学习《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等及持续一周搜集、学习全国人社系统典型经验做法99个分享至局营商环境专员微信群中,明确各部门可复制推广内容、措施等,力促市场主体满意,力保济源人社在全省人社系统“独、新、亮”的加分项等,坚持高精度对标、高质量打造,充分挖掘形成“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典型案例初稿33篇”和“示范区人社局各部门学习报送全国人社系统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可复制亮点打造21个”。推动职能部门在就业服务上提准度、在政策落实上比速度、在劳动维权上增温度,创新驱动培育优化环境“新亮点”,换道领跑突破指标评价的“加分项”。

二是营造铺天盖地宣传氛围。将局各部门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向示范区营商办推荐报送,营商河南刊登信息宣传报道6篇,营商环境在济源6篇。并聚焦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方面高频事项和热点政策,集中展示青岛、南宁、临渭等先进地市摄制的30个企业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情景剧”,沉浸式观摩先进地区在人社政策宣传、人社服务革新、人社工作宣传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技术,全方位立体式对标学习形成人社部门宣传新路径、新模式。动态更新优化人社局营商环境专栏国家、省、示范区政策,其中劳动力市场监管482篇,人才流动便利度165篇。

(三)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常态推进对标提升

先后组织召开24次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双周例会,3次济源分管副市长指标长会议(9月份开始),研究推进各项指标、台账落实,分别形成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任务清单41项、48项,汇总难点问题,形成整改提升建议。特别是将2021年省评填报指标中的薄弱项、探索项再梳理,列入《2022年示范区人社系统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并将涉及多部门的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通过分管副市长指标长会议进行推进,目标化、项目化、标准化抓好人社营商环境建设进位升级。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局在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引入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动态调整法律风险防控点。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主动采取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申报创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

二是继续完善“三项制度”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有关配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工作台账管理,督促执法单位将有关音像资料按规定入卷。

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示范区安排部署,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检查对象的性质、信用水平等分类建立风险分级分类检查对象库,在双随机抽查中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二是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

一是继续加强与示范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衔接,做好上传下达,及时梳理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二是继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创新优化指标举措,督促各单位做好每月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大事记、专项活动材料及常态化工作,切实解决年度省评填报“再回头”找资料的急难问题,做好评价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是对照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省评结果反馈报告(具体省评报告形成后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示范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形成本单位各部门任务清单,定期对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汇总、上报,查漏补缺,对未及时上报的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继续组织召开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每月例会、工作推进会。

五是继续做好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国家、省、示范区政策及工作亮点动态更新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并做好相关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检查、考核。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