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本专题内容由司法局发布
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96.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示范区管委会召开常务会议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16

3月14日,受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庄建球委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张宏义主持召开示范区管委会暨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森林防火规划等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保障人权,积极主动做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研究了《济源示范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发生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早日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研究了济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清醒认识目前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济源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会议研究了《济源示范区森林防火规划(2021—2030年)》《济源示范区林火阻隔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0年)》,指出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长远发展,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事项。

示范区管委会领导谭江、俞益民、侯波、张元再、李文轩,市人武部政委赵金良,市政府秘书长翟伟栋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