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石迎军主持召开示范区管委会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开展工业项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听取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情况汇报等。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地方软实力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真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要全面贯彻落实,对照《条例》要求,细化内容,通力协作,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监测机制、考核机制、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监督制度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明确济源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方向,采取强有力举措,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济源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工业项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济源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控制煤炭消费、减少污染排放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产业准入,加快构建产业与能源消耗、生态环保、土地集约等资源要素协调融合的发展格局;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广泛宣传,凝聚合力,形成共识,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情况谋划实施工业项目,促进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王惠民,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市长谭江,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李拴根、俞益民、侯波,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李明,市政府秘书长翟伟栋出席会议。